央廣網上海1月15日消息(記者楊靜)為更好地維護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上海市司法局與市高級人民法院已于去年12月29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實施細則》。預計《實施細則》施行之后,上海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將增長70%。
據了解,目前上海法律援助律師庫共1121人,有940名律師參與法律援助值班工作,1034名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辯護服務。
2012年,新刑訴法實施后,上海市司法局與市高級人民法院達成共識,將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被告人納入法律援助通知辯護范圍。徐匯、普陀等部分區先試先行,探索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據統計,2016年,徐匯區刑事案件律師辯護率已經達到90%以上。
余某是徐匯區某中學在讀學生,因交友不慎,結識了很多社會閑散人員,并由此受到社會歪風邪氣的不良影響,涉嫌三度參與搶劫。
某日,余某與汪某、葛某在某社區籃球場對蔡某實施威脅毆打,搶走蔡某隨身的現金若干及手機一部。回到家里后,余某與父母交談時無意提到了參與搶劫的事實。余某父母聽聞之后十分警覺地向余某了解詳細情況并進行了大量思想教育。隨后,余某的父親帶著余某去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向民警表示一定嚴加管教。
鑒于余某是未成年人,作案后能夠及時自首,且其父立場態度明確,故公安機關根據對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方針,做出準予余某取保候審的決定,同時依法通知徐匯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為余某提供法律援助。區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通知后,當即指派比較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點的葉律師承辦此案。
據余某的父母反映,余某小時候非常乖巧懂事。因為父母忙于奔波,沒有關注孩子的成長變化,缺乏正確引導、疏于管教,導致余某結交了一些不良青年,甚至觸犯了法律的底線。
然而余某為未成年人,符合附條件不起訴制度的出臺實施,承辦人員、法援律師、學校老師、被害人等社會方方面面的關愛和包容,最大限度為他提供了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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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