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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不斷完善民族政策 惠民10余萬人 |
中廣網 2009-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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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包頭9月16日消息(記者那森寶音 包頭臺記者王瑞晶) 近年來,包頭市不斷建立完善民族政策法律體系,以法律、組織機構等保證民族團結,惠民政策受益者達10余萬人。 位于內蒙古自治區中西部的包頭市居住著漢、蒙古、回、滿、達斡爾等40多個民族,少數民族人口達到14萬人。為了促進民族團結,推動少數民族各項事業發展,近年來包頭市先后制定了《包頭市民族教育條例》《包頭市社會市面蒙漢文并用管理條例》《包頭市清真食品管理條例》《包頭市五當召管理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以及一系列政策規定。成立了全市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宗教工作領導小組和蒙古語文工作領導小組,將34個政府部門及工作機構列為委員單位。建立了民族宗教聯席會議制度,基層民主宗教例會制度;建立了民族宗教協調機制、動態信息快速反饋機制、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等;健全了縣、鄉、村三級民族宗教工作網絡;實行三級民族宗教工作責任制、反滲透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截至8月底,包頭市為少數民族聚集村(嘎查)計劃列支資金近3億元,實施項目161個,惠及73個少數民族聚集村(嘎查),直接受益人口10多萬人。在城區,包頭市大力開展幫扶措施,優先將1451名城市少數民族特困群眾納入低保范疇。同時,包頭市對民族學校教師實行獎勵工資制度,民族學校助學金2009年提高到小學生每人每月120元,初中生每人每月150元,高中生每人每月190元,純蒙古語授課學生實行12年全免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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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編:任艷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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