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40多戶業主遭遇購房陷阱:所購房屋被法院查封
2015-05-16 17:28: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太原5月16日消息(記者王逸群 實習記者劉凌)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日中國之聲接到熱線反映:山西太原市東大盛世華庭B6棟的40多戶業主,從2013年開始陸續花費了總數近2000多萬的首付款用于購買房屋。但是自從去年5月份左右這棟樓房被斷水斷電以后,業主們才通過各方渠道了解到,自己所購買的房子,是早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子。那么這40多戶業主又為何會購買被法院查封的房子?被法院查封的房子是怎么賣出去的呢?
打電話向記者反映情況的業主周先生表示,從2013年中旬開始,包括他在內的40多戶業主,為了購買東大盛世華庭B6棟的房子,陸續向山西萬潤水電能源有限公司交付了總計超過2000萬元的首付款。但是到了2014年準備裝修的時候,小區的物業卻給他們停了水電。如今,快一年的時間過去了,房子不僅依舊沒有通水通電,另一個更加棘手的問題,橫在了業主的面前:萬潤公司在2013年售房時,就隱瞞了B6棟房屋被迎澤區法院查封的情況,并一直在銷售。
周業主:我們掏了首付款以后,這個房子我們沒有拿到鑰匙,還談不到住的問題呢。到了2014年的6月份,去年很多業主在裝璜期間,水電停了。一問原因:哦!原來是有糾紛的,有法律糾紛的!這我們才清楚,這是被法院查封。這種交易,房管局我們也問了,屬于不合法的交易。
記者:有的業主沒過戶沒網簽就開始裝修了?
周業主:是。
周先生拿出了當時的售房宣傳單以及報紙上的售樓廣告,并且還告訴記者,當時萬潤公司曾向他們承諾:這個房子是“五證齊全”的。因此他表示業主們沒有想過這個房子在銷售之前已經被查封,更想不到這個房子的背后存在著債務糾紛。而記者在一份名為“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中看到,B6棟的93套房產,已經在2013年9月被查封。并且當地的國土部門的網站上,現在依舊有該小區存在查封的相關記錄。那么該小區的B6棟為何會被查封?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業主告訴記者,萬潤公司售賣給他們的房屋,其背后隱藏著一系列復雜的債務糾紛。但是對于當初為何會“輕易”地簽了購房合同,這位業主也道出了自己的無奈。
匿名業主:作為老百姓我們懂不了太多,就是說在當前這個房地產市場比較混亂的情況下,小產權我不會買,預售房我也不敢買,我們就是很樸素的做法就是說是有主房,有太原市存量房的正式合同。也就是說作為老百姓咱就不知道后面還有多少手續啊,還有多么復雜。人家說,你應該上網。我說我上網我手機還用不了,我確實不知道。
據了解,東大盛世華庭B6棟的業主們從去年開始就不斷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退房退錢,并且也向當地公安部門報了案。但是快一年的時間過去了,進展依舊緩慢。那么被查封的房子是怎么賣出去的呢?賣房的萬潤公司的負責人現在處于什么狀況?業主表示,公安機關目前已經立案,而他們在本周二還在公安局見到過萬潤公司的負責人在“對賬”。對此記者來到該案件的偵辦單位太原公安杏花嶺分局了解情況,但是對方并未透露任何信息。北京市律師協會合同法專業委員會委員王集金指出,山西萬潤公司的行為應該屬于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的一種行為,因此相關責任人可能會承擔相應的民事以及刑事責任。
王集金:那么從民事訴訟法102條規定來看,開發商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已經被查封的、扣押的財產的這種單位,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可以給予罰款或者拘留的處罰。那么開發商將已經查封的房屋分別出售給老百姓,數量達到了幾十套,這種行為應該符合我國刑法第314條的“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
對于這40多戶業主,王集金給出的建議是: 業主可以要求萬潤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其中包括要求償還已經購得的房屋款項,并且承擔相應的利息。同時可以要求其承擔不高于一倍的賠償。而對于其他消費者,王集金提醒:購房前除了查看“五證”,還必須在房屋管理部門咨詢清楚房屋的權屬情況等。
編輯:姜萍
關鍵詞:太原;購房;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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