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昆明4月1日消息(記者 魏文青)3月31日,《昆明市石寨山大遺址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在昆明市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該條例是昆明市首部專項文化遺產保護地方性法規,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實施標志著石寨山大遺址的文物保護、科學研究、展示傳播等工作進入法治化、規范化的新階段。
發布會現場(央廣網記者 魏文青 攝)
石寨山大遺址位于昆明市晉寧區行政區域內,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石寨山古墓群和河泊所遺址及其保護區劃內相關歷史文化遺存共同組成,是滇文化的重要發祥地之一。
《條例》共二十五條,分為四部分內容,適用于石寨山大遺址考古發掘、文物保護、科學研究、傳承利用、環境保護等活動。《條例》明確了遺址的保護范圍和管理要求,提出在遺址區內禁止擅自進行無人機航拍、遙感探測、深翻土地、開渠打井、墾荒建墳等作業,同時禁止種植可能危害地下文物安全的植物,或破壞、涂污、擅自移動文物及保護設施等行為。
在遺址保護與利用方面,《條例》強調,以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創建為核心,推動考古研究、文化交流和價值闡釋,并鼓勵在保護前提下合理發展生態農業、特色文化、休閑旅游等產業,實現文物保護與社會發展的統籌協調。
昆明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唐琪介紹,《條例》的制定,旨在破解遺址保護與社會發展之間的難點問題,推進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同時推動文物保護成果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條例的實施,將使石寨山大遺址保護更深層次地融入鄉村振興,助力農文旅融合發展。未來,昆明市人大常委會將結合《條例》的實施情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并通過執法檢查、立法“回頭看”等方式,確保條例全面貫徹落實,為遺址保護和文化傳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編輯:趙貝貝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為我們將追究責任。

關注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