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建設協同推進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該《意見》出臺背景、主要內容、特色亮點等,省發展改革委進行了解讀。
據介紹,該《意見》的印發,是在省委、省政府大抓項目的背景下,為了進一步發揮重大項目示范帶動作用,突出政府部門服務本質,集合各方力量和智慧,更好發揮協同聯動作用,推動重大項目在前期審批、土地、資金、協調服務等方面困難問題有效解決,提高服務效率,壓縮行政成本,打造項目建設良性環境,形成共推重大項目長效機制,為實現全省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目標提供支撐。
《意見》明確建立7項機制,實行20條舉措。具體包括:建立健全重大項目謀劃儲備和選取機制、建立健全重大項目領導干部包抓推進機制、建立健全重大項目要素協調保障機制、建立健全重大項目部門協調服務機制、建立健全重大項目主體責任落實機制、建立健全重大項目督查考核機制、建立健全重大項目建設保障機制。其中在建立健全重大項目要素協調保障機制方面,明確提出對重大項目實行“四優先”,即優先配置土地資源、優先保障建設資金、優先保障節能減排指標、優先保障人才需求。
《意見》將過去的成熟經驗進一步制度化。從原則、標準、程序、內容、效果等方面對重大項目建設清單編制、領導包抓、審批管理、調度推進、要素保障、設施配套等進行了制度化的明確和完善。同時還補齊重大項目儲備鏈條短板,針對重大項目儲備不足的問題,首次提出了按照“建成投產一批、開工建設一批、前期推進一批、謀劃儲備一批”的要求,建立省、市、縣三級重大項目滾動儲備庫,進一步加大了項目謀劃和儲備力度,完善了重大項目管理滾動接續機制。
《意見》還在政策創新方面先行先試尋求突破,在酒泉市、金昌市、蘭州新區三地開展“標準地”改革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將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列為“標準地”出讓的土地優先支持對象,彌補重大項目建設用地短板不足,把重大項目打造成為各類創新政策先行先試的前沿陣地,以更加積極地應對政策導向和形勢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