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讓河湖坑塘重新清澈起來
自7月2日起,天津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河湖坑塘清河專項行動,重點解決河湖、坑塘垃圾問題,徹底消除垃圾圍河、垃圾圍坑、垃圾圍壩(閘)現象。
截至7月13日,全市河湖坑塘共排查出垃圾問題772處,完成整改617處,155處正在清理整治中。
為全力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在天津全面實施,市河長辦自7月2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河湖坑塘清河專項行動。截至7月13日,全市16個區全部完成清河行動工作部署,編制區級河湖坑塘清河行動實施方案并報送市河長辦,全市河湖坑塘共排查出垃圾問題772處,完成整改617處,155處正在清理整治中。
此次清河行動重點解決河湖、坑塘垃圾問題,徹底消除垃圾圍河、垃圾圍坑、垃圾圍壩(閘)現象,進一步鞏固河湖水環境大排查大治理大提升“三大行動”成果,督促各級河長履職盡責,推動實現全市域河湖管護全面覆蓋、全面落實、全面管理。清河行動堅持排查、清理、督查、問責同步進行,共分兩個階段。
7月2日至5日為安排部署階段,各區政府明確區級領導,落實牽頭責任部門,制定本區河湖坑塘清河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組織區、鄉鎮(街道)、村三級河長自上而下部署工作、落實責任。
7月6日至28日為組織實施階段,各區組織村、鄉鎮(街道)、區三級河長自下而上對所轄河湖坑塘開展全面排查,對各類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水面漂浮物、垃圾堆放點等進行徹底清整,分級建立排查整治清單臺賬,發現問題立知立改。
市、區河長制辦公室成立督查暗訪組,對各區河湖坑塘清河專項行動落實情況進行暗訪督查,如發現虛報瞞報排查數據或垃圾清整不徹底行為,一經查實全市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如發現垃圾滿河、垃圾圍河等無河長履職跡象的較嚴重問題,列入市、區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三年行動范圍,對相關河長湖長嚴肅追責問責。(記者 何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