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廖晨霞)2018年按病種付費范圍再次擴充。日前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社保局聯合發布通知,公布了第二批57個病種收費標準。
《通知》明確第二批57個病種收費標準為最高指導價格,各醫療機構可以根據實際制定本單位具體價格。這57個病種包括難治性青光眼外露經鞏膜激光睫狀體光凝術、慢性扁桃體炎(局麻、全麻)、兒童急性早幼粒白血病除治化療等。
按病種收費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所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范化診療最終達到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檢查檢驗、護理以及床位(超過3-4人間收費標準除外)、藥品、醫用材料等各種費用。在病種費用外不得另行收費!锻ㄖ愤提出,患者負擔的費用以實際發生醫療費用與病種收費標準兩者較低值為收費依據。
2017年,天津市多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基本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和收費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首批110個病種試點在天津市開展按病種付費,參保患者費用負擔整體降低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