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聞網訊(西安晚報記者高雅)“喂,錢拿到手了,我今天就回家!”11月20日上午,來自貴州遵義的務工人員吳成貴激動地給家里打電話說。5年前,他和11名老鄉來陜西打工,老板欠他們3.8萬余元工錢沒給。雖說贏了官司,可是被執行人的電話號碼和辦公地點全換了。近日,蓮湖區法院運用科技力量發現了這名老板的新手機號碼,要求他兌付了所有工錢。
11月20日上午10時,從貴州遵義趕到西安的農名工吳成貴來到蓮湖區法院。2012年初至2013年1月,他和11名老鄉為西安一家建筑勞務工程公司打工,承擔寶雞一建筑工地的混凝土澆固施工。雙方結算后,勞務公司還欠12名農民工38097元工錢,經多次催要,該公司始終不予理睬。于是,吳成貴到蓮湖區人民法院起訴。2015年1月,經蓮湖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由被告公司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吳成貴38097元。判決生效后,被告沒有履行判決書。2015年4月,吳成貴向蓮湖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隨后向被執行人公司送達了司法公開告知書、執行通知書及傳票,但被告仍沒有履行判決。據悉,這是四川人張某在西安辦的建筑公司,公司名下沒有任何車輛、房產、銀行等財產信息,同年12月,法院依法將該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當法官找上門時發現,張某不僅變更了辦公場所,還更換了手機號。
在這起案件的案卷中,記者注意到一份2017年3月的銀行查詢單,被執行人公司建設銀行的賬戶余額為0元,在工商銀行的賬戶余額只有131.58元。為了能讓12名農名工拿到工錢,蓮湖區法院通過不懈努力,運用科技手段查詢到了該公司法人張某的新手機號。在接到法官的電話通知后,11月16日下午,張某來到蓮湖區法院,執行法官劉平、曹青元對其進行身份核實,講明了如不執行判決的法律后果。張某承認說,生意做賠了,他就把公司搬回四川,在西安沒有辦公場所。他對自己未能如期履行判決表示歉意,當場通知兒子、朋友籌集錢款。
11月20日上午趕到西安的申請執行人吳成貴,從法官手中拿到了期盼多年的工錢。他說,當初是他叫11名老鄉跟他一起到陜西打工的,這幾年找不到老板、拿不到工錢,他面對老鄉時感覺很愧疚!拔冶緛硪呀洸槐M耍瑳]想到這次一來到西安就順利拿到了工錢,謝謝西安的法官們!彼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