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傳媒網消息(記者李軻暄)近年來,越來越強大的移動支付功能,讓人們的衣食住行獲得了極大便利,尤其是互聯網購飛機、火車票往往更加物美價廉,讓說走就走的旅行成為可能。但隨著各類商家五花八門的交易平臺不斷出現,互聯網購票非但沒有讓消費者享受表面看上去的實惠,反而可能陷其于被“捆綁”的境地。
捆綁銷售?
一張票竟被捆綁四種衍生商品 默認選項防不勝防
近日,在西安高新區一家互聯網公司從業的李女士向記者反映,自己因工作原因要用手機在國內某大型綜合購票平臺購買西安至北京的高鐵票,軟件顯示普通二等座票量充足,單價為人民幣515.5元。但當她確定購票并填好個人信息提交后,需要支付的價格便憑空漲到了564.5元,難道軟件顯示的票價并不真實可靠?
抱有疑問的李女士立刻終止了支付流程,當她點擊返回鍵仔細查看賬單的時候,竟然發現自己不僅僅購買的是一張車票,同時要購買的還有分別名為“VIP快速出票”、“一元免單(熱賣)”、“退改無憂”以及“候車休息室(免費充電、免費WiFi)”等4項保險產品與服務項目,“這種默認的選項完全沒有征求消費者的同意,感覺就是想讓人稀里糊涂地付款”,讓李女士氣憤地表示,這幾項自己壓根都沒有看到,如果自己糊涂買下了都不知道怎么退款。
潛規則?
買了保險產品能優先出票?
記者隨即用手機打開該平臺進行購票體驗,在體驗過程中發現,搶票軟件除了會自動默認購買保險外,如果用戶勾選取消保險,部分APP還會提示乘客不買保險,出票速度可能得不到保障。
記者留意到,在個別APP上如果購買車票時,如果默認購買保險,界面會顯示優先處理該訂單;但若是不購買保險,界面則在旁邊顯示“訂單處理約需2小時,最遲次日22點前回復是否代購成功”、“不提供人工退票服務”等字樣,并且提示用戶可選擇購買保險來升級服務。
相關規定
民航總局:嚴禁互聯網機票銷售捆綁不必要消費
事實上,除網購火車票、高鐵票外,網購飛機票同樣存在類似的“捆綁”銷售,一些平臺還捆綁著諸如“酒店預訂”和“接送站”等配套服務。記者了解到,針對廣大旅客關注的互聯網售票被強制捆綁不必要消費的問題,民航局運輸司負責人在8月15日指出,民航局最新發布了互聯網機票銷售的行為規范,強調嚴禁銷售企業搭售行為,要充分維護旅客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不得以默認選項的方式出售機票以外的產品;應以清晰、明確、明白無誤的方式,為旅客提供自主選擇的機會,以免產生產品誤導或誘購行為。
民航局運輸司負責人稱,將進一步規范其他網上銷售行為,包括優惠機票、退改簽服務、行李運輸優惠等的限制條件,在旅客購票時要明確告知,避免旅客產生不必要損失;督促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加強督促各個航空運輸企業和銷售代理企業進行自查、整治,增強行業自律性,為旅客創造一個更加和諧的購票環境。
而目前在火車票購票方面,記者僅查閱到了12306官網上頒布的《旅客列車互聯網售票暫行辦法》,而在該辦法中涉及了購票、換票和退票的相關規定,卻對于互聯網端一些不必要的消費項目未作規定。
律師
收費商品應明確標記 平臺應當對消費者盡到提醒義務
有關這一問題,記者咨詢了北京市君致律師事務所西安分所的劉育良律師,劉律師認為,雖然互聯網購票諸如此類的消費可以自主取消,尚不構成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但對一些商品選項進行默認選定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民航總局的相關規定,屬于違規行為。
此外,銷售平臺以及代售網點應當對商品進行更加明確地標注,從法律的角度上講,商家應當讓“普通消費者”都能夠注意到,而不是個別消費者,從而避免讓消費者進行并不清楚或不自愿的消費。同時,劉律師提醒,一方面,如果消費者遇到了某些不公平對待,可以參考民航總局的規定,嘗試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另一方面,消費者在購票時,要注意票價和實付款數額是否相同,若存在差額,一定要檢查所有頁面上的選項,仔細篩查差額原因進行理性、合理的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