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聞網訊(記者郭欣)近來西安高溫天氣持續,難免有人會因此中暑。24日,記者從市人社局了解到,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的職業性中暑可列入工傷范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西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員表示,并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被認定為工傷,只有被診斷為職業病的中暑從業者才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這類從業者一般長期在高溫環境下作業,有高溫接觸史,如鋼鐵工人、建筑工人和環衛工人等。
勞動者在高溫作業時中暑,在送診的同時,一定要經過職業病診斷機構的診斷,西安有4家指定職業病診斷機構可申請職業中暑的診斷,分別是:核工業四一七醫院、兵器工業五二一醫院、西安鐵路疾病預防控制所、西安市中心醫院。確認為“職業性中暑”后,可以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工作人員同時提醒,高溫作業時,勞動者如果出現頭暈、頭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慌、注意力不集中等情況,可能屬于中暑先兆,應果斷中止高溫作業,及時就醫。
此外,市人社局還規定,各類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向勞動者支付每人每天25元的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防暑降溫的清涼飲料和必需藥品等不得沖抵高溫津貼。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企業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應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同時,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