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訊 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備注關注。記者昨天從西安市政府獲悉,西安市制定了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方案,以切實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改善留守兒童成長環境,促進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維護留守兒童合法權益。
到2020年,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動態管理更加到位,家庭責任主體意識更加明確,全社會關愛保護意識顯著增強,兒童成長環境更為改善,兒童留守現象明顯減少。
家長該盡心
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
明確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教育義務,外出務工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不得讓未成年子女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雙方外出務工前要妥善安排好子女的學習和生活,并將務工地點、聯系方式和委托監護等基本信息告知村(社區)和子女就讀學校(園),及時了解掌握留守子女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給予更多的親情關愛、心理慰藉與家庭保護。父母或受委托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村(居)民委員會、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予以勸誡、制止;情節惡劣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安等相關部門要依法追究其責任。
政府須主導
增強關愛保護工作力度
各區縣政府要切實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內容,建立和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政策措施,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確保關愛保護工作覆蓋本行政區域內所有農村留守兒童。
鎮(街)和村(居)民委員會要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人的法治宣傳、監護監督和指導,督促其履行監護責任,提高監護能力;要組織專業力量加強對外出務工父母委托監護的業務指導和受委托監護人的監護能力評估,并指導外出務工父母與受委托監護人簽訂委托監護協議。
鎮(街)要通過干部上門家訪、駐村干部探訪、專業社會工作者隨訪等工作方式,對重點對象進行核查,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照料。村(居)民委員會要定期走訪、全面排查,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情況、監護情況、教育情況等基本信息,及時向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并創造條件為農村留守兒童與父母聯系提供便利。
部門要聯動
構建關愛保護工作網絡
市級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部門工作職責,共同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網絡,在全社會營造全民關愛、社會參與的良好氛圍。
民政部門履行監督指導責任,牽頭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加強基層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建設,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留守兒童納入兒童福利保障和社會救助范圍。
教育部門要加大對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力度,嚴格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相對集中學校教職工的專題培訓,舉辦家長課堂,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關愛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能力,提升監護人的監護能力;督促中小學校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過程管理,重點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做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會同公安機關指導和協助中小學校、幼兒園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加強安全教育和法治宣傳,提高農村留守兒童自救自護、應急避險能力和法律意識;聯合司法部門開展“以案說法,法律宣傳進校園”活動,警示學生及家長遠離犯罪,將青少年犯罪活動遏制在萌芽狀態;全面建立教職工與留守兒童結對幫扶制度以及班主任與結對幫扶教職工溝通反饋機制;建立假日期間定期走訪制度;加強學;A建設,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為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
公安機關要協助做好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及時受理并依法處置侵害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嚴厲打擊涉及農村留守兒童的違法犯罪行為,配合教育部門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傳和安全教育工作,切實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人身安全。
財政部門要依據相關政策安排資金,為關愛保護工作提供經費保障。加大對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機構的資金支持力度,支持民政等有關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志愿服務組織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專業服務。
發改部門要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社會發展項目,支持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服務設施建設。
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區縣、鎮(街)、村(社區)三級法律服務工作網絡建設,為維護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服務。
人社部門要加大查處違法招用農村留守兒童做童工行為的力度。
其他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
群團應協同
發揮關愛保護服務優勢
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關工委等群團組織要發揮自身優勢,積極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形式多樣的關愛保護服務。
共青團和少先隊組織要廣泛動員廣大團員、少先隊員、青少年社會工作者、青年志愿者,依托青年社會組織機構和活動陣地,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課后輔導、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
婦聯要依托基層婦聯組織、婦女(兒童)之家等活動場所,開展親情撫慰、心理撫慰、家庭教育指導等幫扶活動。
殘聯要組織開展農村留守殘疾兒童康復等工作。
關工委要充分發揮老干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范等城鄉“五老”優勢,開展思想引導、文化輔導、心理疏導、行為指導和困難幫扶等關愛保護活動。
社會都參與
助力關愛保護健康發展
鼓勵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志愿服務組織深入城鄉社區、學校和家庭,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家庭隨訪、監護指導、調查評估、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社會融入和家庭關系調適等專業服務。
積極倡導鄰里互助,認真選擇有意愿、負責任的家庭采取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形式,積極組建一對一關愛農村家庭互助隊伍,關心照料農村留守兒童,堅決防止農村留守兒童生病、輟學無人過問和放學后、節假日無人管理等情況發生。大力引導、鼓勵社會力量發起組建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非營利機構。
在留守兒童集中的地區要聯合團委、關工委、教育、學校、司法等部門,建立法制輔導員隊伍,定期開展法治宣傳活動;邀請有關專家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報告、心理健康講座,教授兒童自我保護的技巧、構建健康心理及釋放不良情緒的方法等。各級財稅部門要依法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