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老百姓的食品安全問題,向來是社會關注焦點。
然而在我們身邊卻經常能看到這樣的新聞:毒奶粉、地溝油、變質過期食品,前陣子網上甚至爆出了淘寶等多家電商平臺銷售來自日本核輻射區的食品。因此維護食品安全也成了中國13億人民的“頭等大事”。
據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擬在年內大修,屆時也將對互聯網食品銷售方面加強監管。這對我們喜歡網購食品的民眾來說也是一件利好之事。打好這場食品安全“防衛戰”,還需做好哪些工作呢?
食安舉措相繼出臺 人們的食品安全感提升了嗎?
關于食品安全問題的一系列舉措近期相繼出臺。2月底,《“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對外發布,3月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要求進一步細化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強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之前一些地方已經出臺或啟動了地方性立法:
遼寧首部食品安全監管的地方性法規,分別對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政府部門職責、一般食品生產經營、“三小”(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販)生產經營、投訴舉報獎勵、法律責任等方面重點進行了規定。
今年3月20日起施行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了六方面內容,包括從嚴落實政府及各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從嚴加強食品安全源頭治理,從嚴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著力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從嚴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從嚴處罰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3月29日,《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提交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繼續審議,草案重點明確了對食品“三小”的管理規定。
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建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專家認為“地方政府要依據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制定符合地方實際的食品安全監管辦法和措施!
首批15個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公示
4月1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示首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綜合評議結果,經第三方機構綜合評估,石家莊、張家口、唐山、濟南、青島、煙臺、濰坊、威海、武漢、襄陽、宜昌、西安、寶雞、楊凌示范區、韓城共計15市(區)被推選為首批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在國家的嚴厲調控下,人們的食品安全感提升了嗎?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2000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26.4%的受訪者對食品安全更有安全感了,19.9%的受訪者更沒安全感。
老問題仍存 危害食安這十項“潛規則”你都知道嗎
超限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是國家歷次抽檢過程中常發現的老問題。專家稱“消費者除了害怕超范圍超劑量地使用合法的食品添加劑外,還非常害怕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比如說三聚氰胺、蘇丹紅、甲醛等。重典治亂、重拳出擊,只有讓違法者加大違法成本才有可能以儆效尤”。
《食品安全規劃》中提出了10項危害食品安全的“潛規則”,受訪者認為使用工業明膠生產食品(55.3%)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55.1%)是嚴重亂象。
其他依次為:使用工業硫磺熏蒸食物(49.6%),使用工業酒精生產酒類食品(48.7%),違法使用瘦肉精(42.5%),生產經營企業虛假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40.0%),水產品違法添加孔雀石綠等禁用物質(33.7%),食品制作過程違法添加罌粟殼等物質(35.6%),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31.4%),保健食品標簽宣傳欺詐(22.4%)。
64.4%受訪者希望設立并宣傳食品安全便捷舉報渠道
民眾專家如何看待食安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哈爾濱某大學學生認為:目前食品安全的難點主要在于消費者維權程序的復雜、高成本。“考慮到維權成本高,一部分消費者就會放棄維權,這更助長了不良商家的歪風邪氣,不利于食品安全的良性發展”。
專家認為,基層執法不嚴是監管失守的癥結所在,因此改變消極狀態是關鍵。而因環境污染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也不容忽視!耙颦h境污染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復雜艱巨,是食品安全監管必須面對的棘手問題”。
保健品和網購食品的監管也非常重要。“兩者都需要解決大面積欺詐宣傳的問題。有效監管,防止廣告宣傳和產品質量之間的落差,避免夸大宣傳以及杜絕非法添加,也是全球食品監管共同面臨的挑戰”。
進一步確保食品安全,64.4%的受訪者希望設立并宣傳便捷舉報渠道,鼓勵消費者參與食品安全行動,58.4%的受訪者希望加強宣傳,增強消費者辨別問題食品的能力。其他建議還有:提高食品經營者的總體素質,遵守職業道德(50.5%),提升公民維護食品健康安全意識(46.0%)和針對違規運營的企業單位或個人加大懲治力度(43.7%)等。
打好食品安全“防衛戰”這幾步很關鍵
今年2月,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就指出,我國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向好,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得到切實保障。但仍處于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凸顯和食品安全事件集中爆發期,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包括源頭污染問題突出、食品產業基礎薄弱、食品安全標準與發達國家和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尚有差距、監管能力尚難適應需要的顯著問題仍然不容忽視。
《食品安全規劃》中著重提到了若干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方法,其中,食品安全抽樣檢驗覆蓋所有食品類別、品種(28.5%), 科學劃分食品生產經營風險等級,加強對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20.8%)最受期待。
受訪者還期待進口食品監督抽檢產品種類實現全覆蓋(14.7%),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網絡覆蓋所有縣級行政區域包括鄉鎮和農村(14.0%),將“米袋子”“菜籃子”主要產品納入監測評估范圍(11.0%),對食品生產經營者每年至少檢查1次(10.8%)等措施。
此外規劃認為,法規制度仍需進一步健全,在“十三五”時期,需要加快構建以食品安全法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其中就包括修訂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條例中特別提到了對“互聯網+”要加強監管。
1、啟動約談機制 加強對監管對象的監管工作
專家指出,“互聯網+食品”已成為食品執業和售賣新業態,加強“互聯網+”方式的監管,不僅是高科技監管方式的體現,更是和監管對象相匹配的監管設置。
今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如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其主要負責人或將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任約談。
需要責任約談的情形主要有: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可能引發食品安全風險蔓延的;未及時妥善處理投訴舉報的食品安全問題,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隱患,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等。【詳細】
2、加大線上、線下處罰力度
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若因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立案偵查或者提起公訴,因食品安全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因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拘留或者予以其他治安管理處罰,被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依法作出吊銷許可證、責令停產停業等處罰的,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立即停止向其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長期以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食品監管一直存在比較大的難度。專家認為,對于網絡食品安全的監管還是要落實到實體上。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追償。
“政府對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監管,最終還是要落實到實體的生產者與經營者上。一旦出現問題,就要追溯到給網絡平臺提供食品的供應商,要順藤摸瓜,解決整個鏈條上的食品安全問題!睂τ诰W絡食品的監管,既要考慮到網絡購物在價格、速度等方面的優勢,又要考慮到整個鏈條的安全,不能因為害怕出問題而草率給網絡平臺設置障礙,需要在安全與效率之間尋找到平衡點。
3、健全問題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
對此,送審稿對食品召回作出了更為細化的規定。送審稿第六十七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食品召回制度的有關規定,對不安全食品開展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和處置工作。
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的嚴重和緊急程度,食品召回實施分級管理,按食品安全風險程度,劃分了24、48、72小時的三級召回制度。而且,實施食品召回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召回級別設定的時限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進一步建立健全問題食品召回制度,既要發揮企業的主動召回作用,強化企業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還要進一步細化企業主動召回的程序,同時要強化行政機關責令召回的程序性規定,規定有關主管機關拒絕和怠于強制召回的時候,依法應當承擔的行政法律責任,包括對有關政府主管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處分。
4、做好食品安全知識普及
我們在為食品安全制定各種制度規范,嚴格懲戒違規現象的同時,也應該做好食品安全知識的普及工作。
首先,專家學者要多做科普工作。對于經常吃的食品,要寫好科普文章,通過網絡和媒體進行知識普及,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食品知識素養。人民群眾有食品安全基礎知識,就不會輕信謠言。這應該作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個基礎工作來抓。
其次,食品生產廠家要多做食品安全解讀工作。作為食品生產廠家,除了屬于機密的食品配方外,也應該對食材的營養成分、結構等做好解讀,讓群眾吃得明白,吃著放心,讓公眾在吃中長知識、長見識。
第三,媒體輿論要善做食品安全宣傳工作。輿論宣傳要客觀理性、精準對接。對于食品的宣傳,不要夸大其辭,要實事求是,恰如其分。而且要區分對待,對于屬地群眾不熟悉的食品要加大宣傳力度,比如在南方可以多宣傳面粉營養成分,在北方則可多宣傳大米的營養成分,等等。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飲食范圍不斷擴大,種類不斷豐富,食品安全宣傳也要不斷更新。給公眾補上“食品安全知識”課,這應該是政府、媒體乃至社會各界共同的使命擔當!驹敿殹
保障全民“舌尖上的安全”不僅是國家的責任,更是社會民眾的責任。今年以來國家連續出臺食安舉措,民眾的食品安全感有了一定提升,但并不代表我們的食品安全問題就得到了解決,就能高枕無憂了。相對的我們還要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因此打好這場“戰”,我們還應做好這些工作:
從國家政策和有關條例來看:啟動約談機制,加強對監管對象的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加大線上、線下處罰力度;建立、健全問題食品召回制度;
從社會和民眾自身來看:做好食品安全知識普及,政府及社會機構、媒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專家學者和行業機構做好科普和解讀工作,民眾也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多學習多看多實踐。
圖片均來源于網絡
編輯/谷妍 人民網陜西頻道編輯部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