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上海3月10日消息(記者傅聞捷)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海代表團今天(10日)分別舉行全體會議和分組會議,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市委書記李強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丁仲禮代表,市委副書記、市長應勇代表,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上海代表團團長殷一璀參加審議。
李強在審議時說,制定外商投資法,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重要舉措。在我國改革開放再出發的歷史時點上,外商投資法草案提請本次大會審議,鮮明昭示了我們黨和國家將改革開放進行到底的堅定決心,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義和法律意義。外商投資法的制定,全面貫徹黨中央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外商投資的決策部署,適應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需要,為深化市場化改革、推動高水平開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草案充分體現了以改革創新精神推動我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與時俱進的實踐探索,是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有利于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同時也為上海下一步推進自貿試驗區新片區建設、加強制度供給提供了法治保障。外商投資法草案審議通過后,上海要站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的高度,認真貫徹實施好這部法律。加大學習宣傳力度,及時做好相關地方性法規的銜接,盡快制定出臺符合上海實際的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外商投資法執行到位,不斷提升上海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
應勇說,制定外商投資法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對我國依法鞏固外資管理改革創新成果,加快統一內外資法律,促進新一輪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意義重大。外商投資法通過后,我們將堅決抓好貫徹落實,全面深入實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著力推動外商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突出外商投資促進和保護,著力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統籌好擴大開放和防范風險的關系,切實做到“放能放得開、管能管得住”。
上海代表團副團長沈春耀、廖國勛參加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