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布新規 新興行業不再無規可依
2017-09-28 21:40:00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上海9月28日消息(記者傅聞捷 韓曉余)今天(28日)上午,記者從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全國第一份針對新興行業進行標準分類的《上海市新興行業分類指導目錄(2017版)》(以下簡稱目錄),將于近期發布。據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長鐘民介紹,《目錄》包含了200多個新興行業企業的經營范圍和名稱表述以及行業分類,而《目錄》也將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更新一次。在此過程中,上海也率先建立了新興行業分類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上海市工商局召集,根據企業需求適時召開會議。
近年來,隨著“四個中心”建設的深入,大量新興行業不斷涌現。企業越來越希望通過營業執照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來體現經營內容的創新性。在此之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是政府部門進行行業管理的通用標準,而多數新興行業超出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所劃分的行業類別,導致新興行業缺乏統一行業分類標準。
據鐘民介紹,針對新興行業登記“無規范可依、無先例可循”的情況,早在2010年,上海市工商局會同市地稅局、市統計局等相關部門開展調研,梳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沒有載明的項目,進行了對應行業分類與代碼標注,形成了相關新興行業分類目錄,從被動解決企業反映問題轉為主動回應企業需求。
上海市新興行業分類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工商局、市地稅局、市統計局等部門組成。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工商局。聯席會議負責協調解決新興行業分類、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等問題,研究制定《上海市新興行業分類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聯席會議由市工商局召集,根據企業需求適時召開會議。
對于超出《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劃分標準的新興行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可向聯席會議提出納入新興行業管理以及行業分類的建議,由聯席會議審議確定。審議標準包括:該新興行業是否區別于傳統行業;是否確有社會需求,或投資主體迫切需要,或有政策文件、專業文獻依據;是否符合經濟發展規律,是否有利于經濟發展;法律、法規是否明確禁止等。
此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更新一次,經市政府批準后,由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布。確有需要進行調整的,經聯席會議審核同意,可及時組織調整。
編輯:
唐奇云
關鍵詞:
新規;新興行業;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