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30日消息(記者門庭婷)近日,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郴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的通知,涉及信貸支持、購房財政補貼、推進去庫存等多個方面。
在強化信貸支持方面。《措施》提到,一是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于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1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征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之前保持一致。
二是鼓勵金融機構有序開展并購貸業務,為保交房項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資貸款。三是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四是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5%,并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
在強化住房公積金支持方面!洞胧诽岬剑皇亲》抗e金雙繳職工和符合本市人才引進新政的單繳職工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70萬元。二是對擁有1套住房并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三是計算職工貸款年限時可延長至主借款人退休后5年,但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四是對于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較少的職工,如具備足夠的償還能力,可以采取增加其他住房抵押或他人公積金質押的方式,增加可貸額度。
在強化購房財政補貼方面!洞胧凤@示,2025年3月1日前,在郴州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對其所繳納契稅稅額的50%進行財政補貼。
在支持人才等群體購房需求方面。一是推動“郴州人才新政52條”落實落地,對符合新政標準引進的各類人才,給予購房補貼。二是支持開發企業為在本市創業就業的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青年教師、青年醫生、環衛工人、輔警、退役軍人、優撫對象、見義勇為者等特殊群體提供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合理折扣促銷。
在支持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方面。按照國、省保交房政策要求,推動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做好保障性住房再貸款工作,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增強住房保障能力,釋放房地產所需資金,促進良性循環。
在保障子女統籌入學方面。《措施》提到,支持非郴州市中心城區戶籍人員在郴購房。在郴州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其處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子女,憑已網簽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契稅繳納憑證,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在推進去庫存方面!洞胧凤@示,一是繼續保持2023年存量房評稅價格水平,促進存量房交易。二是對已建未售的非住宅商品房,在滿足消防結構及國家規范的前提下,經法定程序批準可變更為商品住宅。對變更后的商品住宅,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用作租賃住房和按適當比例改為保障性住房;支持國有企業收購用作保障性住房,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三是在滿足消防結構及國家規范的前提下,允許商鋪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分割辦證。
在支持“商改住”和“商改公益”方面。對已出讓但尚未建設的商業用地,在滿足公共服務和基礎配套設施承載力的前提下,可調整為居住用地,也可調整為養老、文化、體育等公共文化用地:一是在依法變更土地出讓年限的情況下,依法重新核算土地出讓金。二是調整為養老、文化、體育等公共文化用地進行開發建設的,其用水、用電、用氣和物業費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并履行相關手續的情況下執行居民收費標準。
在降低土地出讓門檻和支持土地分割方面。一是出讓起始價在1億元(含1億元)以下的、1億元至2億元(含2億元)的和2億元以上的,競買保證金分別按50%、40%和20%繳納。二是支持優質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企業和項目并購。三是在不影響規劃實施、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履行和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經批準可依法辦理土地分割,分割后原項目的公共配套設施按約定實行共建共享,并在不動產登記簿中備注說明。
在放寬行政許可和審批條件方面!洞胧诽岬,一是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比例不低于50%且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時,各相關職能部門可容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高于已審定規劃總平面中計容面積50%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審批手續。二是實行分階段發放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自主選擇按土方開挖與基坑支護、基礎與地下室、±0.000以上及室外工程三個階段分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三是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規劃分期繳納,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依據規劃部門開具的分期開發報告的相應面積,允許將地下室分期劃分,分期繳納費用。
在調整優化預售資金監管模式方面。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對信用等級不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預售資金差別化管理,預售資金使用比例按照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有關規定標準執行,依法執行稅收優先原則,助力企業良性發展,建立預售資金應急使用機制,統籌撥付使用資金。
在穩定房價和規范市場秩序方面。一是繼續實施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實行明碼標價,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定價,防止房價出現不合理波動。二是加強涉房地產的信息發布和巡查監管,強化正面輿論引導,穩定市場預期,加強中介機構監管工作。三是重點管控風險項目,加強資產保全和盤活處置,強化監管部門和執法部門的協調聯動,積極推進“保交房、保民生、保穩定”目標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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