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2月19日消息(記者陳青平 通訊員楊峰崗 劉國發)商品明碼標價是國家對商業經營活動的一項規定,旨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維護正當競爭。然而,現在一些商家卻把明碼標價變成了明碼標“假”,春節長假過后,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工商局利用近三周的時間對全市虛假明碼標價行為進行了查處,截至2月19日,全市工商系統共查處虛假明碼標價行為21起。執法人員提醒消費者,一些商家把明碼標價變成了明碼標“假”存在如下障眼法:
一是采用吉利數字標價,引誘消費者上當。購物逛商場時,不難發現商品標價幾乎沒有不帶6或8的,什么“發發發(888)”、“我要發(518)”、“就要發(918)”等等。
二是把明碼標價變成了“明碼高價”,標價和售價成了兩碼事。一些經營者抓住消費者購物總想便宜一點的心理,采取“高標低還”的策略,漫天要價。如一件價值幾十元的商品竟標價上百元,懂行情的人來買,經營者就口稱讓利;不懂行情的人就被所謂的明碼標價蒙騙了。
三是有些經營者在商品的產地、進批價、零售價等名目上作文章。商品本來產自小城鎮,卻標上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有的還標上是國外進口的,更別有用心的是標出的進批價反而比零售價高出許多,令消費者不知所措。
四是利用假削價或明削暗漲的手段促銷。比如常見的換季八折大優惠、拆遷忍痛五折大甩賣,什么揮淚、跳樓、出血價,全市最低價等,這些大多是嘩眾取寵的虛假宣傳“拆遷甩賣,最后一天”的牌子已掛了一月有余;號稱“全市最低價”,可消費者買到的東西并不便宜,甚至是假冒偽劣商品。
這些現象使商品明碼標價失去了其應有的意義和作用,因此剎住價格欺詐行為是當務之急。鄂爾多斯市各級工商物價部門繼續加大了對《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通過宣傳,進一步規范商業行為和商業道德,提高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增強明碼標價的自覺性,以誠信經營取信于消費者。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也要擦亮眼睛,提高辨別能力,善于識破價格欺詐行為,不為種種價格招術所迷惑,盡量做到貨比三家、價比三家,使不法經營者無機可乘,無利可圖。同時,要善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發現價格欺詐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全市工商、物價等部門強化管理,加大了對各大超市、商場和沿街商店及集市攤點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對明碼不標“實”價,漫天要價,牟取暴利搞價格欺詐的,將嚴格依法查處,并公開曝光,以震懾不法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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