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1月16日消息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政府近日出臺了《包頭市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包頭市農牧民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這“兩個辦法”將于今年3月1日全面啟動實施,屆時包頭市將有80多萬名城鎮無業居民和農牧民納入到養老保險制度內,從而實現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居民全覆蓋。同時,75歲以上老人可免費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及高齡養老保險補貼。
據了解,包頭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將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采取個人繳費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上年度包頭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繳費基數,農牧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上年度包頭市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為繳費基數?紤]到城鄉居民的經濟承受能力,繳費標準按繳費基數的50%-100%分為六個檔次供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比例為20%,其中個人承擔8%,政府負擔12%;攫B老保險待遇水平將與參保人繳費檔次、繳費時間長短掛鉤。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后,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包頭市的這“兩個辦法”特別規定, 75周歲以上(含75周歲)的城鎮居民、農牧民本人不繳費,辦理參保手續后即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75周歲以上(含75周歲)城鎮居民月基礎養老金304元、農牧民月基礎養老金129元,在此基礎上,每月再分別增加150元和75元高齡養老保險補貼。
此外,其他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人員根據本人選擇的繳費檔次和繳費年限確定,繳費檔次高、繳費年限長,養老金就高。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弱勢群體的關懷,減輕他們的繳費負擔,包頭市還對低保A類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寡老人個人及其中的主體少數民族的個人繳費給予照顧。(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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