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9月2日消息 昨日,記者從各區衛生監督所了解到,經過規范整治,呼和浩特市目前已經有38家“小飯桌”取得了《食品衛生許可證》和《健康證》,這些持證“小飯桌”規范經營,讓學生家長解除了后顧之憂。
【問題之一】部分“小飯桌”不合法
8月31日,正值呼市大部分小學開學注冊的日子。記者在滿族小學附近看到,校園大門旁邊的電線桿上有好幾個“小飯桌”廣告,開設“小飯桌”的有的是附近的居民,有的還是教師家屬。各類“小飯桌”都標明了每月費用,承諾確保飯菜衛生和營養,提供午休場所,并負責接送孩子。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小學生家長,他們都對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和《健康證》等證件的“小飯桌”表示滿意。但在記者采訪中了解到,呼市有200多家“小飯桌”,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只占到少數。
目前,呼市“小飯桌”分為全托和半托兩種,收費基本是半托220元/月,只含中午一餐;全托收費則要高得多,要上千元一學期。為了加強競爭力,有些“小飯桌”還推出了免費接送服務。雖然呼市城區有38家“小飯桌”成為“正規軍”,但還有一些“小飯桌”拒不改變目前的臟亂差局面,逃避衛生監督部門的監管。這些“小飯桌”衛生條件差、超員問題突出,給就餐的孩子們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
據了解,在這些無證“小飯桌”的經營者中,下崗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占有很大比例,他們大多騰出家里的房子或租套單元房,作為小學生就餐和午休的場所,而擁擠不堪及衛生條件差成了最大的問題。
賽罕區衛生監督所的武科長告訴記者,“小飯桌”是近幾年產生的新生事物,一直沒有具體的法律來規范,由于無法可依,對“小飯桌”的監管有很大的困難。建議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管理辦法,各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規范,才能讓“小飯桌”從“地下”走向“陽光”。
【問題之二】 居住擁擠衛生不達標
昨日是開學的第一天,中午12時,記者隨賽罕區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來到了“福星小飯桌”看到,這家“小飯桌”坐落在居民區2樓的樓房里,兩個臥室成了孩子們中午休息的場所,30多個孩子擠在兩張桌子上吃飯。記者數了一下,兩個臥室共有30張床鋪,其中還有好幾個是通鋪(兩個孩子睡一張床),居住比較擁擠,給學生的安全以及疾病的傳播留下隱患。
同時,“小飯桌”廚房的衛生條件也不能讓人放心。在廚房里,做飯的師傅沒有穿工衣戴工帽,經執法人員檢查,這里的從業人員沒有健康證,孩子們使用的碗和筷子沒有經過消毒,沒有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擅自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呼市賽罕區衛生監督所的郭所長告訴記者,目前,呼市大部分“小飯桌”為家庭式作坊,存在“小、隱、散”的問題,即規模小、較隱蔽、布局分散,管理人員水平參差不齊的問題。按規定,凡是不符合衛生條件的“小飯桌”都屬于打擊和取締的范圍。衛生監督部門搞過很多次檢查,而居民住宅內的不少經營者,見到檢查都不開門,給工作的開展帶來很大不便。
所以,家長在選擇“小飯桌”時,不能僅僅考慮能提供什么樣的服務,收費高低等等,必須仔細查看其《食品衛生許可證》以及內部工作人員的健康證等,證件完備的“小飯桌”在衛生方面應該說較為安全一些。
【管理】 “小飯桌”今后將有法可依
學校周邊的“小飯桌”得到了很多家長的認可,但“小飯桌”的衛生、安全、監管問題又令家長們擔憂。記者了解到,內蒙古衛生廳正在制定《中小學生臨時就餐及托管機構衛生管理辦法》,為“小飯桌”制定從業規矩。為保證就餐孩子的食品安全,“小飯桌”的經營者必須照章行事。
據了解,《中小學生臨時就餐及托管機構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凡在自治區范圍內開辦就餐及托管機構的經營者,必須向所在地教育部門進行申報,經教育部門初審合格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取得衛生許可證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未取得衛生許可證不得從事就餐及托管場所的經營活動。《辦法》中,對就餐經營單位的經營面積、水源檢驗、灶具排風、食品衛生、餐具消毒都做了明確的規定;并要求建立就餐學生健康檔案,實行分餐制,禁止患呼吸道、腸道傳染病的學生就餐;從業人員必須接受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
貫徹落實《中小學生臨時就餐及托管機構衛生管理辦法》,將由衛生、教育、工商三個行政部門聯手進行。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小飯桌”的衛生監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管理,工商行政部門負責對無衛生許可證的經營戶進行清理和取締。如果衛生行政部門違反規定,為不符合條件的“小飯桌”發放衛生許可證,直接責任人將受到行政處分。(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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