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8月12日消息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廳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廉租房保障水平,內蒙古日前重新修訂了廉租房保障政策,對“十一五”期間廉租房實物配租的比例進行了大幅調整。
記者采訪了解到,根據重新修訂后的廉租房保障政策,“十一五”期間內蒙古除滿足城鎮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和無房、住房面積小等家庭的保障需求外,還將力求讓更多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獲得廉租房實物保障。
按照內蒙古原定的“十一五”期間廉租房保障體系規劃目標,內蒙古各地新建、收購的廉租房數量在應保戶數的3%至5%,其他主要采取貨幣補貼的保障形式。
根據新出臺的規定,內蒙古大幅擴大了實物配租的比例,要求在符合廉租房保障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中,2009年實物配租比例要力爭達到15%以上,2010年應達到或接近30%。
為滿足廉租房實物配租的房源需求,內蒙古還要求各地必須將配建廉租房作為土地劃撥和出讓的前提條件。此外,新建的廉租房不僅要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規范和質量、安全、節能要求,還應是獨門獨戶和臥室、廚房、衛生間齊全的房屋,并且有能正常使用的水、電、暖、有線電視等設施。(任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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