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5月5日消息 為確保內蒙古自治區高考招生的陽光性,保護考生的切身利益,維護高考的公平公正,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日前公布了《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復查卷面分數的規定》。
該規定明確指出,考生在高考分數公布后,如果對某一科目的分數有異議,可以書面申請復查答卷。具體復查辦法:考生持《準考證》到所屬旗縣(區)招生辦提交“復查普通高考卷面分數申請”,由旗縣區招生辦通過網上辦公平臺提交考生請求。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收到申請后,立即向考生報名時留下的手機號回復“查卷請求提交成功”的短信息,并成立復查答卷組,組織專人對每位考生提交的申請逐一認真查閱。復查完畢后再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考生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考生服務頻道查詢復查結果。
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醒考生應上網關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的相關信息,并保持手機通訊暢通,以便及時了解本人查卷申請的狀態。(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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