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4月16日消息 居住是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住房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今年,市房產局將進一步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注民生和“十年巨變”的要求,繼續加強房地產業宏觀調控,穩定住房價格,構建多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促進首府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今年,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開發新開工面積將控制在300萬平方米(其中住宅260萬平方米),住宅續建750萬平方米;年度拆遷規?刂圃72.9萬平方米之內;人均居住建筑面積達到29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150萬平方米,占年度房地產開發量的25%,到2010年,經濟適用住房竣工380萬平方米,建成6萬套;廉租房建設1000套,5萬平方米;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補貼計劃發放450萬元,發放標準由每月每平方米6元提高到10元,要用兩年的時間全面解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推動節能省地住宅區建設,開工建設利用太陽能、雨水回收等可再生能源的節能住宅小區6個,啟動1—2個國家康居示范工程;2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前期招投標率達到100%,住宅區物業管理覆蓋面達到60%,到2010年,達到70%;完成租賃情況調查摸底登記2.5萬戶;供暖處新增供暖面積4萬平方米;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額增長18.8%以上,達到6億元,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額占當年歸集額的50%以上,超過國家要求的比例;提取公積金收益500萬元,作為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資金。到2010年,提取公積金收益總額達到3000萬元。
加快政策性住房建設,解決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難
今年,市房產局將進一步修改完善呼和浩特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和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制定經濟適用住房前期市場指導價及竣工審定價制度,出臺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辦法,做好審批、建設、管理、銷售等政策性業務指導工作及資金核定、督查督辦工作,使項目建設有據可依。
在廉租房建設方面:將逐年增加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補貼,切實增強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在市場上自主租房的能力。完成好建設廉租房1000套的任務(其中市房產局和新城區共同建設200套,收購200套),將統籌解決廉租房房源問題。采取在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建、收購等方式綜合解決。小戶型租賃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較高的地方,要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積要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做到建設與管理并重,做好廉租房的接管工作,保障低收入居民住有所管。將積極鼓勵興辦廉租房中介服務和經營管理機構,采取社會興辦、政府扶持的辦法,活躍和規范廉租房市場。開展全市住房狀況調查,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檔案。進一步加強對旗縣廉租房制度建立情況的指導,盡快完成普查、制定方案等基礎性工作,推進實施工作順利進行。
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方面,將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資金監管,設立保障性資金專戶,確保上市房源有效落實。對申報新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要對項目戶型面積、裝修設施標準等方面嚴格把關。要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的供應對象、供應標準、供應方式,完善經濟適用住房的出售和進出機制。把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與舊城區改造、國有企業房改等住宅建設相結合,主要面向比較集中的低收入群體。同時,積極創造條件,面向社會公平、公正、公開分配經濟適用住房,滿足更多低收入居民的購房要求。嚴格禁止已享受過房改優惠政策、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和參加過單位集資建房的住戶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建設標準上,我區經濟適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積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高層、小高層建筑可根據公攤面積增加而適度提高;新立項的普通商品房項目中應配建適當比例的經濟適用住房。同時,加大政府直接組織實施力度,克服企業截流經濟適用住房優惠政策,以建經濟適用住房名義搞商品房開發問題,加強對建設、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在上市交易管理方面,購買經濟適用住房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購房滿5年以后轉讓時,要按規定比例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
加大商品房開發管理力度,提高住宅宜居水平
今年,市房產局還將從企業資質管理、信用檔案建設等方面入手,加強企業建設,規范企業行為,打造誠信地產,加強項目跟蹤管理,加快商品房建設力度,改善住房供應。以住宅性能認定為切入點,努力推進住宅產業化進程。通過實施國家康居工程和自治區住宅小區的示范工程,積極推廣和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提高住宅建設品質和科技含量。并要特別積極推廣雨水回收、太陽能利用、中水回收等技術,逐步縮短與先進地區在住宅節水、節能、實用方面的差距。努力引導推動住房的全裝修,逐步淘汰半成品毛坯房,不斷提高住宅建設的品質。改善舊城區、城中村居民居住條件,今年起,市四區將加快對現有舊城區和城中村的危舊房改造步伐,每年不低于30%,到2010年基本改造完畢,全面提高呼和浩特市住宅區的宜居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