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4月10日消息 4月8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布《關于調整部分道路限速標準的通告》,規定自5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部分道路實行新的限速標準。
據了解,呼和浩特市本次調整部分道路限速標準是基于目前道路交通量的變化情況。此前,4月3日,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隊還召開了調整部分道路限速標準聽證會,征求了社會各界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對限速標準進行了細化。
此次調整范圍如下:一、機動車在東二環、西二環、南二環(西二環至云中路)和敕勒川大街,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80公里/小時。二、機動車在成吉思汗西街、成吉思汗大街、成吉思汗東街,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70公里/小時。三、機動車在南二環(東二環至云中路)、北二環、鼓樓立交橋上東西直行、鼓樓立交橋上南北直行、新華西街、新華東街、海拉爾西街、海拉爾大街、海拉爾東街、鄂爾多斯西街、鄂爾多斯大街、昭君路、興安南北路、賽馬場北路、四緯路、金海路、通道北路(海拉爾大街至北二環)、錫林路(車站東街至南二環)、云中路(南二環至鄂爾多斯大街)、哲里木路(愛民街至北二環),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60公里/小時。四、機動車在二環路以內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施劃有中心線的道路為50公里/小時;沒有施劃中心線的道路為30公里/小時。(李霞、武志杰、賈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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