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呼和浩特11月6日消息 為確保2008年元旦、春節期間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鞏固和完善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勞動保障部、建設部、公安部和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的通知》(勞社部明電〔2007〕12號)精神,結合內蒙古實際,內蒙古于2007年10月25日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3個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
此次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專項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2007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為宣傳階段,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并能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制環境;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向所轄區域檢查范圍內的用人單位發出關于報送工資支付有關情況的書面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對其工資支付情況認真開展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并將自查情況及整改方案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報送;存在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詳細說明拖欠、克扣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數及人員構成情況、拖欠的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體可行的償還計劃。
2007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是匯總上報拖欠工資數額階段,各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所轄區域各類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匯總,準確掌握拖欠農民工工資基本情況,并按時逐級上報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涉及建筑施工企業的,要抄送上一級建設部門。
2007年11月16日至2008年1月31日是執法檢查階段,各級勞動保障、建設、公安、工會等部門和組織要按照《通知》要求,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以及在自查階段發現的問題,要進行逐戶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此外,各級勞動保障、建設、公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進一步加強相互間的工作協調配合,勞動保障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建設部門參加對建筑行業的執法檢查,并配合勞動保障部門查處建設領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公安部門負責調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并涉嫌逃匿的案件,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秩序,保證執法檢查工作順利開展;工會組織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要積極協調當地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法〔2004〕259號)精神盡快執結。同時,要積極爭取人民法院、工商、監察、司法、人民銀行、銀監會、發改委、財政等部門的支持配合,形成整體合力,共同做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工作,嚴肅處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對不按要求報送書面材料或者瞞報拖欠、克扣工資數額的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無故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還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在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并按照《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其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清除出我區建筑市場。對不按國家最低工資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延長農民工工作時間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的用人單位,要及時依法處理。
在專項檢查執法檢查階段,自治區專項檢查領導協調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帶隊分四個聯合督查組赴各地進行督促檢查。(王科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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