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1月20日消息(記者黃倩 通訊員司新宣)記者20日從深圳市司法局獲悉,《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質提升項目資助計劃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于1月18日對外發布,旨在推動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加大全面普法力度,開拓普法新格局。據悉,該資助計劃是對愿意從事法治宣傳教育,提升公民法律素質的社會組織、企業、個人等進行的專項資助。
《規定》中表示,資助計劃的資助項目應當是在深圳市范圍內舉辦的,以法治宣傳、提升公民法律素質、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和法治社會建設為目的的,具有非營利性質的公益項目。表現形式包括法治文藝精品創作,如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文學、影視、出版等領域的精品創作和宣傳推廣;以及法治文化活動,如全市性展覽、展映、演出、講座論壇、競賽、節慶活動,以及擴大深圳影響力、提升深圳城市形象的法治宣傳活動等。
資助計劃單個項目的資助金額一般為1至10(含)萬元,圍繞深圳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或特別優秀的項目,資助金額可以超過10萬元。深圳市司法局設立資助計劃項目評審組,評審組成員由深圳市司法局相關工作人員、法律行業專業人士等組成,主要負責與資助項目有關的評估、審核等事宜。深圳市普法辦將通過資格審查的資助項目按照深圳市司法局財務規定提交審定,經審定通過的項目在深圳市司法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異議的,可以向深圳市普法辦書面提出,深圳市普法辦組織復核。經復核,異議事項屬實的,取消資助。經公示無異議,或者有異議但經復核異議事項不屬實的,確定為受資助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