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4月23日電 (記者李麗輝)根據國務院第四次常務會議決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對部分藥品進口關稅進行調整,取消28項藥品的進口關稅,以暫定稅率方式將包括抗癌藥在內的所有普通藥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堿類藥品及有實際進口的中成藥進口關稅降為零。
調整后,除安宮牛黃丸等我國特產藥品、部分生物堿類藥品等少數品種外,絕大多數進口藥品,特別是有實際進口的抗癌藥均將實現零關稅。隨著較大幅度降低抗癌藥生產、進口環節增值稅稅負,采取政府集中采購、將進口創新藥特別是抗癌藥及時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加快創新藥進口上市等多項綜合措施的陸續出臺,將進一步降低國內患者,特別是癌癥患者的負擔,并有更多用藥選擇。
此次降稅是為了滿足患者對進口藥品的需求,進一步健全藥品供給保障,提高國內醫療水平,增進人民健康福祉。同時,這一自主開放新舉措有利于維護開放包容的多邊貿易體制,共創共享發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