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南站女童被猥褻一案尚在輿論中沸騰,重慶又曝出一起未成年女孩在醫院被猥褻事件。有網友曝出重慶某醫院一男子將手放在一未成年女孩的褲子內摸其下體。8月16日下午,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分局在其官方微博通報稱,涉案男子系小女孩的姑父,目前這名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來自家庭成員的性侵害,已經成為撤銷監護權案件的主要類型之一。《法制日報》記者今日從民政部獲悉,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18例因此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案件,占到所有這類案件的近三成。
家庭成員性侵高發
一個觸目驚心的事實是,來自家庭成員內部的強奸、性侵和猥褻類正在成為侵害未成年人的主要類型之一。據“女童保護”項目統計,在2016年公開報道的433起性侵兒童案件中,家庭成員作案的占比10%。
而實際發生的案件應該會遠遠大于這個數字。“兒童性侵從全世界范圍內來看,都屬于沒有被報道的案件中最多的一類。這是世所公認的,很多這樣的案件都沒有進入司法機關視野!北本┣嗌倌攴稍c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佟麗華表示,我國民法通則、未成年人保護法對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嚴重時可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早有相關法律規定,但“一直沒有如何具體落實的明確規定”。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民政部等四部門于2014年出臺專門文件激活“撤銷監護權”法律條款。
基于上述種種原因,來自家庭成員的性侵害往往持續多年,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傷害在日積月累中不斷加深。近年來,在媒體曝出的“禽獸父親性侵親生女兒”之類的案件中,大多有著一樣的情節,父親毫無顧忌,母親隱忍不發,女兒委曲求全,鄰居知情不報。
自2012年3月,福建晉江20歲的小玲(化名)和13歲的小英(化名)姐妹倆,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里,受到親生父親張某奎的強奸、猥褻,直到2013年7月,小玲向公安機關報案。
2015年8月3日晚,16歲的小梅在廣州街頭遭父親暴打。面對記者和民警,小梅說出了自己的悲慘遭遇——13歲起就被父親猥褻。小梅母親也承認知道這事兒,但女兒不該報警。小梅的叔叔知情,他曾跪求哥哥放過小梅,卻換來一頓拳腳。小梅的鄰居也知情,甚至當場撞上的就不止一位,可他們都沒報警。
更為多發的是沒有母親的單身家庭。例如,在常州首例撤銷監護權案例中,受害者——年僅4歲的女童朵朵,就是其父母分手后(未領結婚證),約定其撫養權歸父親金某。而金某多次猥褻朵朵,直至2015年4月朵朵與母親見面時被發現。
激活“撤銷監護權”條款
類似的不幸事件已然發生,除了讓加害者承擔相關刑事責任外,更重要的是如何讓這種由親緣關系造就的無法不接觸,不再成為受害人的噩夢。
2014年12月,民政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2014〕24號,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的首要意義就在于激活了“撤銷監護權”法律條款。民政部社會事務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意見》第一次明確了依法撤銷監護人監護資格的條件,細化撤銷監護人資格的監護侵害行為標準,明確撤銷監護人資格的訴訟程序,為政府部門、群團組織、社會各界依法提出監護權轉移訴訟,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作出裁判提供了明確的操作依據和判斷標準。
《意見》中規定被申請人有7類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首當其沖的就是“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顯然,在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的7類情形中,性侵害屬于傷害程度最重的一類。這一點,從目前已有的多個“首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例中就可看出。
當年頗受關注的“全國首例民政機關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中,受害女童就遭到過生父性侵,其母知道后置若罔聞,雙雙被撤銷監護人資格。此案同時是《意見》頒發后的全國第一例司法實踐。
此外,在蘇州、常州等地的“首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中,原因也都是性侵害。
佟麗華表示,性侵害屬于“情節特別惡劣的”,是構成可撤銷監護權情形的一個重要因素!皩τ谑芮趾Φ奈闯赡耆藖碚f,其所深處的家庭是危險的,必須要改變孩子的成長環境,給她(他)一個相對健康安全的環境。”
干預在撤銷后延伸
據民政部社會事務司未成年人(留守兒童)保護處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69個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被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件(統計結果依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發布典型案件、中國裁判文書網、媒體報道整理等而得)。其中,有18例涉及性侵害,占到近三成的比例。
“未成年人不僅是家庭的,也是國家的,政府是未成年人最終的保護主體,這種理念已經得到世界各國的公認。國家監護責任要求政府積極履行相應的職責,在保護未成年人成長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泵裾可鐣聞账鞠嚓P負責人說。
這種作用一方面體現在政府是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支持后盾,另一方面在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監護出現問題時,政府可以通過一系列措施和程序對家庭監護進行干預,不能使未成年人處于無人監護或者其他危險的環境中,必要時直接承擔監護責任,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
《法制日報》記者了解到,撤銷監護人資格,對于此類案件中的受害人來說,政府的干預往往并非就此完結。在當下的制度設計中,相關部門的幫扶救助還會延伸。
例如,如今已是校學生會干部的卿某學習刻苦,成績優異,誰又能想到她就是從一起生父因強奸被撤銷監護權案件中走出來的。在這起發生在湖北利川的案件中,法院在判決中指定利川市民政局作為卿某的監護人。而后者正是撤銷監護權的申請者,并自愿承擔對卿某的監護職責。
“這不僅能為卿某今后生活提供經濟保障,還能夠協調相關部門解決卿某的教育、醫療、心理疏導等一系列問題。從對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原則和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則出發,由申請人利川市民政局取得卿某的監護權,更有利于保護卿某的生存、受教育、醫療保障等權利,更有利于卿某的身心健康!迸袥Q書如是說。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這類案件中,被監護人因受侵害,其生理、心理及親情關系均遭到破壞,往往對未來生活充滿絕望,其重建信心及恢復社會關系難度大。上述案件中,被害人遭侵害后,曾兩度輕生。宣判后,法院始終把樹立被害人對新生活的信心,挽救其前途命運作為工作重點,辦案法官主動介入到對被害人的幫扶、救助工作中。
據了解,自2014年起,法院每年額外申請5000元司法救助款,不僅解決卿某經濟上的困難,更從心理上不斷疏導、生活上關心關懷、學習上教育鼓勵,逐漸使其走出了心理陰影,重新回歸學校,并成為今天這樣好的她。
“在未成年人監護上,政府正在承擔更多的責任!辟←惾A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