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8月14日電 (記者林麗鸝、張爍)記者14日獲悉:工商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從事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自8月15日至11月15日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傳銷活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
近期,傳銷組織活動猖獗,利用各種渠道和手段利誘欺騙有關群眾誤入傳銷騙局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引起社會廣泛關切。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傳銷重點區域的排查清理,對聚集型傳銷易發、多發區域,全面反復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堅決查處一批傳銷組織和傳銷骨干。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欺騙在校學生參與傳銷、限制學生人身自由的傳銷組織,堅決鏟除。集中力量查處誘騙學生參與傳銷的大案、要案,嚴懲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摧毀傳銷網絡。依法查處直銷企業違規招募在校學生的行為。
同時,專項整治行動還將加強對重點招聘平臺的排查,壓實平臺企業的責任。嚴肅處理傳播涉傳信息的企業、組織和個人。并加強對人民群眾的宣傳教育。重點做好大學生和求職人群的教育引導工作,提升對傳銷活動的防范意識。
《 人民日報 》( 2017年08月15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