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記者 魏夢佳)《北京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將于9月1日起施行,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并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據悉,2020年起,北京將在市屬高校探索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并逐步擴大試點范圍。
根據《實施辦法》,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學生的思想品德、學業成就、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等5方面。其中,思想品德將重點記錄學生參與黨團活動、“一十百千工程”、專題教育活動、公益活動與志愿服務等活動的內容、次數、持續時間及收獲等;身心健康則主要考察學生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情況。
藝術素養方面主要記錄學生在藝術、人文等方面的興趣特長及參加藝術活動的過程和成果;社會實踐則重點記錄學生參加技術課程實習、游學,到社會大課堂實踐基地、高?蒲性核、博物館、科技館、企業、社區等社會場所開展參與實踐活動的內容、次數、持續時間及收獲等。
據了解,北京市是我國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之一。此辦法是北京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將從2017級高一學生起開展試點。根據《實施辦法》,學校須及時、客觀記錄反映學生綜合素質主要方面的具體活動,對事實材料和活動記錄進行審核公示,再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校作為招生參考。相關高校也需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方向,制定科學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為保障程序公開公正,北京還將健全監督機制,規定區教委每年抽查學校比例不少于25%。同時,建立申訴制度,學生、家長、教師等如對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內容存有異議,可向學校舉報或申訴。
北京市教委表示,制定此辦法旨在深入推進素質教育,通過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促進高中培養模式轉變,構建開放性、多元化、發展性的評價體系,同時適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