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28個督查組共檢查446家企業(單位),發現209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存在問題的企業中,屬于“散亂污”問題的60家,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4家,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12家,存在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71家。
6月27日,督查組檢查發現,仍有部分地區的個別企業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問題突出。天津市寶坻區天津諾德塑膠有限公司塑料PET壓延工段未建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設施,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直排;廊坊市霸州勝芳福興精誠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酸洗工段廢氣收集處理設施未開啟,收集設施管道破損,酸霧無組織排放嚴重;滄州市黃驊昌興包裝有限公司2臺熔爐布袋除塵器和酸洗工段酸霧吸收塔停用;山東省濱州市惠民縣山東惠民明洋木業有限公司導熱油爐脫硫除塵設施閑置,噴淋循環泵未開啟;河南省焦作市博愛縣金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原料車間加料口及傳輸工段粉塵收集管線與除塵設施斷開,粉塵未有效收集。
環境保護部要求,各地要繼續加大查處力度,保持高壓態勢不放松,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完善、不正常等違法行為依法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