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江蘇省沭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該縣法院以猥褻兒童罪依法判處猥褻女學生的孫某有期徒刑六年,同時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據悉,這是江蘇省首例判處從業禁止的性侵害案件。
孫某原是沭陽縣某小學老師。利用自己的教師身份,孫某在2016年3月至6月間,多次在教室內猥褻多名女學生。其中一名被害人的母親報警后,其罪行暴露。2016年11月18日,孫某涉嫌猥褻兒童罪一案被移送沭陽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承辦該案的沭陽縣檢察院未檢科科長告訴記者,雖然教師法規定,已經取得教師資格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喪失教師資格,但孫某即使喪失了教師資格,仍可能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從事教育培訓等相關職業?紤]到其行為的惡劣性,為預防其再犯罪,保護青少年的安全,沭陽縣檢察院認為應當適用刑法相關規定,禁止其在三至五年內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為此,該院在對此案提起公訴時,依法提出了禁止孫某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的建議。
針對此案暴露出來的問題,沭陽縣檢察院結合近年來發生的學生被性侵案件,分析原因后,向沭陽縣教育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該局加強師德建設,并適當補強安全知識教育的短板,增強學生對不法侵害的防范能力。該院未檢科還專門針對性侵害問題,通過微信公眾號推送相關防范知識,并在發生過類似案件的學校開展“守護愛,防范不法侵害”系列教育講座,制作講座視頻,通過該縣教育系統云平臺在各校電教室播放,切實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