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記者胡浩)中小學和幼兒園安全關系著孩子們的健康成長和億萬家庭幸福。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要求把保障中小學和幼兒園安全放在公共安全的突出位置,將校園建設成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
目前,我國學校安全形勢總體穩定。據今年2月召開的全國學校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發布的統計數字,2016年,我國中小學和幼兒園非正常死亡人數同比下降9.2%,其中,溺水、交通、踩踏等事故災難類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3.9%。涉校刑事案件連續4年下降。2016年,全國86%的中小學和幼兒園配備了保安員,70%的校園安全防范系統建設達到了國家標準要求。但與此同時,社會矛盾凸顯、刑事犯罪多發,給校園安全帶來嚴峻挑戰。
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對校園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落實學校、教師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責任,堅持教書育人,狠抓校紀校風,讓每個學生牢固樹立尊重生命、保障權利的意識。把安全教育全面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普及基本安全常識,學校要有針對性地組織地震、火災疏散和防踩踏等專項演練。
涉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事件威脅著校園安全。據統計,2016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受理提請批準逮捕涉校園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1881人,經審查批準逮捕1114人。
為保障孩子們的安全,會議要求,嚴打涉及校園和學生安全的違法行為特別是暴力犯罪。學校要配備必要的安保力量,有條件的要安裝視頻系統、報警裝置。加強學校及周邊警務室建設。
對于社會廣泛關注的校園欺凌問題,會議要求,建立防控校園欺凌的有效機制,及早發現、干預和制止欺凌、暴力行為,對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
多地發生的“毒跑道”事件為校園環境安全敲響警鐘。會議要求,保證學校校舍、場地、教學生活設施等符合安全質量標準,校園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要承擔質量終身責任。
確保校園安全,需要社會共同努力。會議要求,加強社會管理,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原則,在各級教育、公安部門明確負責學校安全風險防控的專門機構,衛生計生、食藥監管部門要加強校園衛生防疫和學生集體使用食品藥品的監督檢查。對校園安全事件要第一時間妥善處置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根據去年12月印發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專項督導暫行辦法》,國務院教育督導辦公室將對校園安全進行專項督導,并依據地方自查和實地督導結果,形成專項督導意見和督導報告,督導報告向社會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