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在異鄉是單身,每逢佳節被催婚”
年關將至,寶寶們有對象了嗎?
過年對于單身族們來說,
回家團聚真是喜憂參半。
想想家人們即將發出的一張張“催婚令”
單身族們表示“壓力有點大”
七大姑八大姨的逼婚模式已漸漸開啟!
為了逃避逼婚
不少人開始租女友回家過年~
“租女友”回家過年
兩天一夜要價兩到三千
據某婚介人員表示,臨近過年“租女朋友”回家過年的業務是相當火爆,價格也是明碼標價——2天1夜2000元-3000元不等!
我了個天!趕上小北一個月工資了!
今天上午,記者來到了位于沈陽皇姑區的一家婚介所。這家婚介所里只有一名工作人員,他先看了記者的身份證,仔細核對了身份后才與記者交談。
過夜還要有人跟著……睡哪?
除此之外,對方還說,這個價錢只可以讓父母見一見,不提供其他服務,哪怕是陪“家人”喝一杯啤酒也是不可以的。
就咱媽那精明程度,一定能看出來點啥……
記者表示想要看一眼所謂的“租女友”協議,但對方表示沒有具體的協議模板。記者又提出想要看一下女孩的照片選擇一下,對方表示他們有固定的女孩,沒法挑選。隨后工作人員當著記者的面撥打了一個電話。
“丈母娘”全程陪同,也是醉了……
可以聽得出來,電話那頭是一個女孩的母親,讓女兒配合記者演這樣的戲碼,這位母親是同意的。工作人員說,這個女孩是在他們這里征婚的,也就是過年才配合他們接這個業務。隨后,記者表示考慮考慮,工作人員還表示可以事后付款。
隨后,記者又撥打了沈陽市多家婚姻介紹中心的電話,他們這里又是否提供“租友”服務呢?
沈陽市沈河區某婚姻介紹所:
咱們就是給正常的介紹對象,你說的那種臨時的咱們這沒有。
沈陽市遼中區某婚姻介紹所:
有啊,價錢吧你得過來見面嘮,看看你長啥樣,你倆自己商量,你要是長劉德華那樣,不給錢都行呢。
被迫租女友回家“交差”隱患很多
記者在網上搜索“租女友”,結果出現了“租女友網”、“租女友論壇”、“租女友中介”等相關鏈接。記者打開一家租友網站,在網頁的中間,記者甚至發現了“租女友、租男友、見父母、假結婚”的字樣。有的直接明碼標價,春節期間每天1000元。
記者調查了解到,租女友回家過年,有的需要簽協議,有的則只是口頭約定。這種現象已經存在多年,也出了不少問題。
2016年1月,廣州的梁先生“租女友”回家見父母,在付清了錢款之后,“女友”卻拿錢消失。
2014年2月福建一男子春節回家,租了個女友見家長,不知真相的父母給了“女友”2萬元見面禮,“女友”拿了禮金后拒絕返還。
2013年7月,重慶的一名被“逼婚”的男子,為了租個女友回家給父親過60歲生日,結果被騙走5100元。
律師:“租女友”不受法律保護 發生意外難維權
針對“租女友”這種現象以及存在的風險,遼寧人民律師事務所夏琳律師表示,在我國合同法中,租賃是物而不是人,人身不能作為標的物,所以這種情況下,合同可能是無效的。其次在民法中,由于這種租女友的行為有可能違反了我國的公序良俗,這種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也會被認定為無效。
由于這種行為無效,有可能被租的女友拿不到所謂的傭金,這種情況下,即使是訴訟法律也不見得會保護。其次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一些人身傷害、侵權行為等等,這種情況下這個行為也不受法律保護,維權困難。在租賃女友回家之后,家里由于老人一些誤解贈送的一些錢物,也有可能產生一些經濟糾紛。
真正脫單的技巧是自己
有那句話說,當我足夠好,才會遇見你。不管男方還是女方,腳踏實地的充實壯大自己,才能找到心儀的另一半。
春節回家過年,最怕就是被催婚,不過放心,你不是一個人,數據顯示,超7成的單身男女有被催婚的經歷,其中,近20%的人表示一年內被父母逼婚次數超過12次。
逼婚呢,也是很多當長輩的一種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這事真是急不得,否則草草的結了婚,過得不幸福,不是更麻煩。當老人的,既要淡定,也要樂觀,少給壓力,多給支招,這才是咱們解決兒女婚姻大事的正確方法。
(原標題:調查|婚介所還能“出租女友”?男方長得像劉德華不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