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公交站捅傷陌生女子 自稱因周邊太嘈心中有氣
2016-10-23 00:10:00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女子公交車站遇襲案告破 疑犯稱因周邊太嘈心中有氣
廣州白云警方今天(10月22日)通報:10月7日晚,白云區景泰街發生一宗女子在公交車站候車時被捅傷的案件。案發后,白云警方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經縝密偵查,辦案民警于10月21日將犯罪嫌疑人段某(28歲,湖南人)抓獲,案件成功告破。
案發當晚21時許,女事主劉某(22歲,廣西人,金鐘橫路某公司的實習生)下班后在廣園中路公交車站候車時,突然被1名男子從身后捅傷腰部。隨后事主被送往醫院治療,無生命危險。據事主反映,其并不認識嫌疑人,日常生活中與他人也沒有發生過矛盾糾紛。
案發后,白云警方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辦案民警經過走訪調查,確定嫌疑人為一名20多歲的男子,作案后往廣園西路方向逃離。通過調取案發現場及周邊的視頻監控資料,辦案民警初步掌握了嫌疑人的體貌特征,并據此進一步偵查確認了嫌疑人的真實身份。10月21日下午,辦案民警發現犯罪嫌疑人段某在石井街某場所出現,立即部署開展抓捕行動。16時許,民警將段某抓獲,并從其身上繳獲作案工具匕首1把。
犯罪嫌疑人段某落網后初步供認:案發當晚,其在公交車站逗留,因周邊環境太嘈雜,覺得心中有氣,于是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捅傷女事主后逃跑。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已被白云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編輯:范斯騰
關鍵詞:段某;男子;公交車站;女子;辦案民警
句容乘客段某從南京乘坐公交車回家,下車時在公交車內被撞了一下,當時沒有感覺到什么,直到回家后才發現竟然出現尿血癥狀。但原告段某在乘坐公交車時也有保證自身安全的義務,故法院確定由該公司對原告的損失后果承擔60%的賠償責任,應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4萬多元。
2016-07-14 15:54:00
因取錢未果,37歲的段某用拳頭將自動取款機砸壞。因取錢未果,段某用拳頭擊打自動取款機,造成自助取款機前面罩組件、防窺鏡、前屏等設備損壞。一審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段某拘役四個月、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決定執行拘役六個月。
2016-07-03 21:39:00
男子取錢未果砸取款機又打民警 被判拘役六個月,因取錢未果,37歲的段某用拳頭將自動取款機砸壞。因取錢未果,段某用拳頭擊打自動取款機,造成自助取款機前面罩組件、防窺鏡、前屏等設備損壞。一審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段某拘役四個月、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決定執行拘役六個月。
2016-07-03 08: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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