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困死在電梯30天后被發現 警方:電梯工違規斷電
2016-03-06 05:49: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3月1日,在西安市高陵區陜汽路水榭花都小區,一名女業主的遺體在其居住的樓內電梯中被發現,而距離該電梯因故障停用已過去逾30天。小區物業方面稱已在第一時間報警,當地警方已經介入調查此事。昨日,西安市高陵區政府公布調查結果,稱造成當事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電梯維修方在維修電梯時存在工作失誤,停電后沒有確認電梯內是否有人被困,公安高陵分局已對電梯維保公司和小區物業公司進行立案偵查,對有關責任人依法刑事拘留。
電梯停用30天后發現女業主尸體
近日,有網友發微博爆料稱,西安市高陵區水榭花都小區的一位女業主被困在停用的電梯內一個月,直至3月1日電梯維修時被發現已經死亡多日。前日,多名業主和物業公司經理向北京青年報記者證實,出事電梯在1月30日因故障停用,3月1日電梯維修工打開轎門維修時發現女業主尸體,至于她是何時、因何進入電梯內,物業方及居民均表示不知情,當地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昨日,北青報記者致電高陵區區委宣傳部了解調查進展,宣傳部工作人員稱,政府已就此事發布通告,一切以公告內容為準。通告顯示,死者吳某某,女性,43歲,西安市蓮湖區紅廟坡人,獨居于水榭花都小區12號樓1單元,據家屬和小區住戶反映,死者患有精神疾病。經過民警現場勘查和法醫尸表檢查,未發現明顯外傷痕跡,排除了他殺可能性。
停用電梯后沒有確認是否有人被困
高陵區政府公布了事故原因的初步調查結果,造成當事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電梯維修方陜西凱文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維修電梯時工作存在嚴重過失,沒有打開轎廂檢查就切斷了電源,停電后沒有確認電梯內是否有人被困,導致吳某某死亡。
1月30日,因事發電梯出現故障,水榭花都小區物業公司聯系陜西凱文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派員到現場維修。當日下午,該公司專門負責這個小區電梯維護的兩名維修工抵達現場,發現電梯停在10層和11層之間,機房鋼絲繩有脫槽斷股問題。當時,維修人員站在11層向電梯轎廂喊話,詢問是否有人,在未聽到應答的情況下,維修人員以為轎廂內無人并切斷了電源,將電梯原地停止運行。
3月1日事發后,當地警方已經立案調查。目前,公安高陵分局對負有電梯維保責任的陜西凱文機電有限公司立案偵查,直接責任人亢某、徐某已被刑事拘留,同時,也對負責小區物業的西安惠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開展刑事調查。另外,死者家屬已經與小區物業公司、電梯生產廠家簽訂了善后協議。
被業主抗議的物業公司受嚴懲
在北青報記者采訪過程中,該小區業主普遍反映,小區的物業管理混亂,物業公司不作為。對此,高陵區政府稱,區建住局已暫扣負責該小區物業的西安惠誠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資質證,將依法依規將該物業公司清理出高陵服務市場,并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吊銷該物業公司資質,同時根據調查結果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同時,高陵區政府責成開發商西安福田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接管水榭花都小區的物業管理,逐戶聽取業主意見,對小區的物業工作進行全面整改。
昨日,當地市場監管局已經完成了對該小區其余9部電梯的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向業主公告。該小區業主張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高陵區政府已經把事件調查結果張貼在小區門口的墻壁上,“電梯內外也增加了很多的警示標志”。
文/本報記者 邢穎
編輯:王進
關鍵詞:電梯維修;電梯工;電梯轎廂;警方;水榭花都;陵區;女子;小區物業;物業公司;物業管理
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電梯應當至少每隔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當趙師傅在機房做完所有的維修操作,還沒有點運行開關,就聽到電梯在運行了。” 趙師傅說,電梯維保是個良心活兒,想把住安全這扇“大門”,沒責任心不行。
2015-10-22 09:00:33
昨晚11點多,家住西城區新文化街12號院2號樓的竇女士乘電梯回家時,電梯在9、10層處突然急墜,隨后又上升至9層半,且電梯門無法打開,竇女士被困在電梯10多分鐘后被救出。昨天下午,事發電梯仍然處在停運狀態,工作人員正在進行維修,旁邊另一部小電梯仍在正常運行。
2015-08-26 07:01:00
16小時內本報接到四起電梯故障投訴 病梯事發前都曾剛剛維修不久 從前晚8時30分到昨天中午12時30分,不到一天的時間里,本報接到四起反映電梯故障困人熱線電話,多位市民遭遇電梯驚魂,所幸有驚無險。
2015-08-08 09: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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