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被查后仍正常工作 紀委稱調查時不一定停職
2015-04-30 08:13:00 來源:澎湃新聞
石關順(左)、向世忠(右)。
官員在接受組織調查后仍然可以正常工作,這一現象出現在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簡稱“湘西州”)
2014年6月23日,湘西州紀委官網發布信息稱,保靖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石關順,保靖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向世忠因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澎湃新聞注意到,如今距離被調查已經過去10個月,石關順、向世忠兩人仍擔任原職務,工作也一直正常開展。
4月29日下午,湘西州紀委案件審理室工作人員解釋,紀委對石關順、向世忠二人的調查尚未結束,調查期間不一定要停職。
當天下午,保靖縣政府辦和保靖縣政協有關工作人員也分別證實石關順和向世忠仍擔任原職。對于二人被調查,上述工作人員自稱“不清楚”或“沒接到通知”,其他不愿過多談論。
保靖縣政府官網“領導之窗”欄目顯示,石關順1967年11月生,湖南保靖縣水田河鎮人,曾任保靖縣農業戰線黨委委員、書記,縣農村辦主任,縣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2011年10月至今擔任保靖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向世忠1963年1月生,湖南保靖人,曾任保靖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等職,2007年12月至今擔任保靖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兩人最近一次公開露面是今年3月31日。
據保靖縣政府網介紹,當天,該縣召開駐村扶貧工作動員大會。副縣長石關順、縣政協副主席向世忠出席會議。
澎湃新聞查詢保靖縣政府官網,發現自去年6月23日被宣布接受組織調查以來,石關順、向世忠的職務和工作都未受明顯影響。
保靖縣政府官網顯示,2014年7月7日下午,副縣長石關順在縣民政局、縣農業局、縣農辦、縣煙辦等負責人的陪同下,前往陽朝鄉調研農業生產受災情況。
當時距離他被調查還不到半個月。
湘西州政府官網介紹,2014年7月25日,分管農業保靖縣副縣長石關順在和當地農民謀劃打造茶葉品牌的事宜。
2014年10月2日,當地舉行呂洞山苗族原生態文化藝術節暨甲午呂洞苗祖圣山祭祀大典,石關順出席活動并致歡迎辭。
今年以來,石關順還出席了保靖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會議,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暨春節慰問活動等。
相比之下,保靖縣政協副主席向世忠的事務較少,但也有公開露面。
湘西州政府官網顯示,2014年8月18日,保靖舉行了首期電視問政活動,縣政協副主席向世忠出席。這是他被調查一個半月后,首次出現在公開報道。
2014年10月17日,湖南省科協有關領導深入保靖縣考察,向世忠和其他當地干部一起陪同。
石關順向世忠接受組織調查后,為何看起來和“沒事”一樣?
湘西州紀委案件審理室工作人員表示,這是因為立案期間沒有停他們的職務,還在正常履職。一般來說,嚴重違紀是要停職,但有些案件比較小,預估是小處分,也沒有妨礙辦案,就不一定停職。
上述工作人員還透露,石關順和向世忠的案件正在處理過程中,離完成還“差一點”,結案時間尚不確定。調查結束后,處理結果會在適當范圍內公布。
官員接受調查后是不是一定要停職?反腐學者們也對此持不同看法。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直言,當地紀委的做法違背了十八大以來紀委建設新常態的需要。
“調查本身就是一種處分,帶有停職的性質!痹谒磥,當官員被宣布涉嫌違紀接受調查,就是一種定性,首先應該停止他的工作。如果不停,案件就有可能被干預,調查無法正常展開。此外,被調查對象也會有外逃的可能性。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原副院長李永忠則持相反看法。
他告訴澎湃新聞,不是所有案件都要動用“兩規”(即規定時間、規定地點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如果問題很輕微,或無法判定被調查對象是輕處分還是撤職以上處分,不停職也是可以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政研究所特聘教授李艷菲表示,官員被查后仍正常履職的情況是允許存在的。
“違規不是很嚴重的情況下,可能會讓他繼續干工作,這種情況在其他地方也存在!彼赋,紀委的主要職能是抓好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查辦大案要案以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紀委開展工作的目的,是為促進改革和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李艷菲認為,如果有干部確實違紀,但沒有造成不良后果,也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很可能最后就給他一個警告處分。
如果被查官員繼續呆在原崗位,會不會對案件調查有影響?
李艷菲認為,十八大之后,紀委的很多工作程序都進行了改進,再加上現在的案件全程曝光,已形成天網恢恢的氣氛,干預案件的情況要少得多。
至于外逃,她坦言,在沒有調查清楚對方違法事實的情況下,對這種行為只能預防。
“如果他自身意識到只是違紀問題,上升不到傾家蕩產和法律處罰,是不太可能跑的!崩钇G菲解釋,被查官員也會評估,如果是小問題,外逃并不劃算。因為一旦跑,就屬于干預調查,性質上升到違法層面。
她還指出,紀委宣布對干部立案調查后,會對當事人的活動范圍有一定要求,同時也會對其周邊的人通報情況,這也相當于給對方更多限制。
另據澎湃新聞查詢,《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三十九條提到,案件調查的時限為三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案情重大或復雜的案件,在延長期內仍不能查結的,可報經立案機關批準后延長調查時間。
上述保靖縣兩個官員從去年6月23日被調查,到現在還沒有公布結果,10個月的調查時間會不會太長?
李艷菲告訴澎湃新聞,紀委查案的方式是一案一例。也就是說,一個問題的調查周期通常是三個月。這個問題查完,可能還會發現另一個問題,那就進入下一個周期。
“如果他身上有多個案子,或者還有人舉報,就可以繼續查下去!彼寡,就算一個官員涉及多個案件,如果都不嚴重,不足以達到停職的程度,也可以正常工作。
李艷菲還推測,不停職也有另外兩種考慮,比如這個官員的工作和當地發展比較密切,再比如停職會不會打草驚蛇,反而令對方警惕或外逃。
編輯:李江雪
關鍵詞:紀委;湖南保靖縣;工作條例;湘西州;停職
2015-04-28 2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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