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違建一年半毫發無損 官方:拆除需審計
2015-01-04 10:00:00 來源:人民網 說兩句 分享到:
原標題:南京一違建一年半毫發無損 官方:拆除需審計
五棟建筑臨湖而建,一字排開,在公園中格外顯眼
人民網南京1月4日電 (韓振、朱殿平)2013年6月,位于南京雨花經濟開發內的水利公園,突然冒出五棟建筑,記者調查發現,這些建筑早在當年8月即被相關部門認定為違建,但近一年半過去了,這幾棟建筑雖然歷經南京市“治亂整破”以及“大干一百天”等專項拆違行動,仍然未被拆除。雨花經濟開發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人民網采訪時表示,他們正在對此進行審計,等審計結果出來后再決定是否拆除。
舉報:違建屹立近一年半未拆除
記者來到位于南京三橋旁邊的水利公園,在公園靠湖的位置,這五棟白色建筑格外顯眼,建筑主體已完工,外墻涂刷完畢,只是內部還未裝修。建筑旁還建有一個網球場,粗略估計這五棟建筑面積在2000平米左右。附近一名村民介紹,這些建筑在2013年6月建成后便一直停工。在建筑的大門口,記者看到門頭上赫然寫著“老碼頭文化產業園”的字樣,大門被木板封住,外人無法進入。
記者調查了解到,這五棟建筑屬于南京市雨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管轄。管委會副主任王鵬介紹說,該地塊屬于雨花經濟開發區所有,地塊上原來有幾棟建筑,后來政府將其租給一家公司做酒店,但由于經營不善,該酒店不久便關閉,房子就此閑置。
王鵬稱,由于歷史原因,當時的房子并未辦理土地、規劃等手續。后來雨花開發區招商引資,希望將其打造成為文化創意產業園,由于原有房屋已不能滿足需求,且多為危房。2012年上半年,經開發區管委會同意,開發商對房屋進行拆除改造,在原址建成了現有的五棟建筑。但記者在南京市雨花經濟開發區軟件谷管委會規劃建設部查詢了解到,翻建的這五棟建筑并未辦理規劃手續。
據王鵬介紹,2013年8月,有人舉報這五棟建筑未取得相關規劃手續,隨后開發區城管局介入調查,由于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存在超面積翻建情況,開發區城管局認定其為違建,并發放了停工通知書,此后這幾棟建筑便一直閑置。王鵬稱目前開發區正在對開發商的投資情況進行審計,審計完成后將上報雨花區政府,等領導決策后再進行處理!拔覀儸F在也在跟開發商溝通,畢竟我們招商進來的企業,如果單方面把違建拆掉,企業肯定會有想法!
管委會:拆除違建需審計
既然該建筑被認定為違建,為何又要對其進行審計呢?王鵬介紹,審計主要是為了明晰開發商的投入情況,“按照原有面積,開發商投入的我們要進行賠償,超面積的部分肯定不能算,原有面積到底投入多少,需要審計清楚!
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當初雨花經濟開發區為了能夠招商順利,默許企業對該地塊進行改造,因為沒有土地、規劃等手續,開發商改造中被群眾舉報,開發區不得不下發了停工通知,并認定五棟建筑為違建!斑@樣一來企業的投入便打了水漂,企業肯定向政府施壓,開發區當初允許翻建,現在又認定建筑是違建,自然騎虎難下,只得采取折中辦法,對企業進行補償!痹撊耸勘硎,在談判中雙方對于補償金額并未達成一致,開發區迫于壓力,只得對資產進行審計,以獲得雙方都滿意的結果。記者就此說法詢問雨花經濟開發區一位負責人,該負責人以“里面情況復雜,不好說”為由拒絕回復。
雨花經濟開發區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員表示,當初為引進這家企業管委會做了很大努力,現在鬧得要拆掉違建,畢竟企業投了大量資金,這會損害政府的招商引資形象,因此處理起來非常棘手。
律師:政府招商急功近利
江蘇德擎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毅表示,此事涉及行政法律關系和民事法律關系。從行政法律關系上說,該建筑被相關部門認定為違建,就應該進行拆除,政府遲遲不拆,涉嫌行政不作為;從民事法律關系上說,當初開發商與開發區管委會簽訂協議時,如果開發區允許開發商原面積翻建,由于最終的建筑物不合法,可以認定當初的協議無效,但開發區政府需要分擔開發商投資造成的損失,如果涉及賠償,將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當初雙方簽訂的租賃協議對于建筑物翻建是否有約定呢?記者就此詢問王鵬,他表示當時簽訂土地租賃協議時,在合同中并未對原面積翻建等具體事項做出約定!爱敵鹾炗唴f議不可能寫得那么細,允許開發商原面積翻建也只是口頭協議而已。”記者提出能否當面看下該協議,但經多方聯系,最終未能如愿。與協議同樣神秘的還有開發商的身份,記者試圖聯系開發商,但無論是王鵬還是管委會另一位負責人均表示不清楚該企業的具體名稱。既然不清楚企業名稱,當初下發違建通知以及現在的審計都是怎樣進行的呢?一位工作人員在打電話詢問后表示未問到企業名稱,建議記者詢問管委會的招商部。記者隨后找到招商部負責人陳如強,他表示,企業名稱后來變更過,現在的名稱自己也不清楚,隨后他以自己工作忙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張毅律師表示,政府在招商引資時,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不能只看到眼前“利益”而忽略法律,像雨花經濟開發區這樣,當初急于招商,未考慮用地、規劃等手續,以致造成今天這個局面,不僅企業蒙受損失,還可能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從2013年8月到2014年12月,在近一年半的時間里,南京市歷經“治亂整破”、“大干100天”、“大干200天”等拆違專項行動,但這五棟違建依然“毫發無損”,后續到底如何處理,人民網將對此繼續關注。
編輯:周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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