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珠海11月28日消息(記者郭翔宇 通訊員周余樂 林碧娜 張夢穎)近日,香洲法院通過訴前委派調解,由特邀調解員成功調解了一起旅游合同糾紛案件,該案從立案到調解到司法確認,全流程“線上”操作,當事人足不出戶,只用手機就完成了全部訴訟程序,真正實現了“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人在異地線上立案

  今年初,林某委托胡某組織6個人赴馬爾代夫旅游,交給胡某各項費用共計155000元。后因故未能出行,胡某承諾將費用退還,經林某多次追討后仍有49500元未退還,林某無奈只好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林某在云南,不便到法院現場立案,2020年10月19日遂通過“中國移動微法院”進行網上立案。

  委派調解促成協議

  香洲法院受案后,立即委派特邀調解員進行訴前調解。特邀調解員接案后,仔細研究案情,考慮到林某在云南,胡某在福建,便建議雙方通過“粵公正”小程序訴前調解平臺進行在線調解。經過多次溝通,雙方當事人同意在線調解方案。10月28日,在特邀調解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利用“粵公正”小程序在線調解功能,通過在線音視頻交流的方式,完成了身份驗證、訴辯主張、證據交換等程序,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并在線簽署調解協議。

  司法確認一氣呵成

  調解協議簽署后,特邀調解員得知當事人擔心調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即建議雙方在線申請司法確認。在特邀調解員的細心指導下,林某和胡某在線提交了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的申請書。訴前聯調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通過司法確認視頻系統,對調解協議進行線上審查,核對當事人信息,通過遠程視頻詢問當事人相關案情,并制作筆錄,讓雙方在線簽署筆錄,短短15分鐘即完成了司法確認。

  “打官司居然不用花錢,還不需要到法院,你們這效率也太高了”林某在線上司法確認結束后立刻打電話給調解員連聲道謝。

  司法確認制度是指當事人雙方通過特邀調解員或調解組織達成調解協議,怕一方反悔不按照調解協議履行時,可以共同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確認調解協議效力。對于符合法律規定的調解協議,法院受理審查后裁定協議有效。日后,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調解協議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無需再次進行訴訟。值得提醒的是,申請司法確認是不收取費用的。

  近年來,香洲法院大力推行線上訴訟服務,依托“廣東法院訴訟服務網”“粵公正小程序”“中國移動微法院”等平臺,結合香洲法院視頻調解室、視頻審判庭等硬件設施,全面實現當事人線上立案、調解、申請司法確認,特邀調解員線上收案、辦案、結案。真正突破時間空間限制,做到案件全流程線上辦理,當事人足不出戶即可完成全部訴訟程序。接下來,香洲法院將進一步探索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努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