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合肥11月12日消息(記者梁明星)11月11日,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關于重點公共場所人員規范佩戴口罩的通告》,明確9類進出重點公共場所人員必須規范佩戴口罩。

  (一)醫療機構就診、探視或陪護人員。

 。ǘ┧a品、冷凍食品和農副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場所工作人員及顧客。

 。ㄈB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

  (四)火車站、汽車站、水路客運、機場以及公共汽車、地鐵、出租車、網約車等場所和交通工具工作人員及乘客。

 。ㄎ澹┥虉、超市、購物中心及酒店、賓館等公共服務場所工作人員及顧客。

 。┿y行、展覽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各類辦事大廳等場所工作人員和進入人員。

 。ㄆ撸┧幍、理發店、美容院、影劇院、游藝廳、網吧、體育場館(運動時除外)、歌舞廳等密閉場所工作人員及顧客。

 。ò耍┯變簣@、中小學、大中專院校等校園內值守人員、清潔人員、食堂工作人員等服務人員及幼兒園老師。

 。ň牛┢渌L不良(如箱式電梯)或人員密集場所(如旅游景區售票處、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場所)活動的人員及按照行業管理規范要求必須佩戴口罩的人員。

  此外,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要求,重點公共場所單位(經營主體)要落實主體責任,勸導群眾佩戴口罩方可進入。要在入口處設置口罩購買服務點,對未攜帶口罩群眾,提供現場購買服務,確保人員規范佩戴口罩、有序進入。

  合肥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提醒,廣大群眾時刻保持個人防護意識,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注意咳嗽禮儀、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扎堆聚集。

  同時,保持良好飲食習慣,倡導公筷公勺和分餐進食。如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癥狀,需佩戴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及以上級別口罩,及時就近到醫療機構的發熱門診進行排查和診療,就醫過程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個人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