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2月16日消息(記者曹美麗 杜金明)寧波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剛剛發(fā)布《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有序復工復產的通告》,對該市之前采取的防控措施進行了部分調整。

  根據通告,調整后的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一、對來自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qū)的人員加強勸返、暫緩來甬。所有市外來甬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及村(社區(qū))報告。

  二、取消市域內區(qū)縣(市)之間、鄉(xiāng)鎮(zhèn)(街道)之間的各類交通卡口,確保市域內主要道路暢通。根據實際需要,逐步恢復軌道交通、公共交通正常運營。保留現有市際公路和高速公路卡口,設立貨運專用“綠色通道”,對持有公安部門核發(fā)的《企業(yè)復工通行證》《疫情防控車輛專用通行證》和交通運輸部門核發(fā)的《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落實快檢快通措施。持通行證的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遵守相關管理規(guī)定。

  三、應用全省統(tǒng)一的“健康碼”機制,實施寧波“甬行碼”和紙質版“甬行證”發(fā)放工作。所有村(小區(qū))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持有“甬行碼”綠碼或“甬行證”的人員,在亮碼或亮證、測溫后進出;上述人員進出各卡點、入住賓館、返回或承租出租房、復工復崗復學等一律不得限制(特殊管控區(qū)域除外)。

  對持有“甬行碼”黃碼的人員,要實施7天居家健康觀察,符合規(guī)定條件后轉為“甬行碼”綠碼。對持有“甬行碼”紅碼的人員,要實施14天集中隔離觀察,符合規(guī)定條件后轉為“甬行碼”綠碼。

  四、居家健康觀察對象一律不得外出,實行硬管控。所有市民一律不串門、不集聚。村(社區(qū))內的聚集性場所、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菜場、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yè)時間,定期消毒,進入人員一律佩戴口罩、測量體溫。

  五、沿街商鋪、餐館、生鮮配送、外賣、快遞、便利店、連鎖店等便民服務場所,在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復營業(yè),方便居民生活。其中,餐館只提供外帶外送服務,不提供堂食?爝f、投遞、外賣等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所有公共場所、單位中央空調一律關停,所有電梯及其他小型封閉場所每日實施預防性消毒。

  七、房屋出租者必須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不得將房屋新出租給持有“甬行碼”紅碼的人員;對持有“甬行碼”紅碼的原租客,未返甬的一律通知其延遲返甬;已返甬的要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及村(社區(qū))報告,并要求按規(guī)定實施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持有“甬行碼”黃碼的人員,可新承租或返回原租賃房屋,并按規(guī)定實施居家健康觀察。

  八、“紅事”一律停辦,“白事”必須從簡,并報村(社區(qū))備案,村(社區(qū))干部全程參與管理。

  九、全市所有零售藥店暫停向市民銷售治療發(fā)熱、咳嗽的藥品,有這些癥狀的市民必須第一時間向村(社區(qū))報告,由村(社區(qū))負責聯(lián)系專車就近接送至發(fā)熱門診,不要自行出門就醫(yī),不要自行服藥治療。

  十、所有市民必須遵守國家、省、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guī)定,嚴禁散布謠言,謊報疫情。對違反有關防控規(guī)定的,依法追究責任,從重從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