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6月6日消息(記者鄭澍)端午假期將至,為進一步強化紀律約束,發揮教育震懾作用,凈化節日風氣,近日,汕頭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一、汕頭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所長紀永植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問題。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汕頭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所所長紀永植將單位公務用車作為其本人上下班及辦理私事的個人用車,并于夜間將該車輛固定停放在自己住宅旁邊的停車場,違規報銷停車費用共計10800元。2017年7月,管理所實行公務用車改革后,上述公務用車保留為業務保障用車,但紀永植仍在2018年1月10日、16日、18日駕駛該車輛辦理私事。2018年12月,紀永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物已退繳。
二、汕頭市潮南區原工商行政管理局陳店工商所正股級科員郭聲慶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7年8月、9月,潮南區原工商行政管理局陳店工商所正股級科員郭聲慶在開展日常巡查監管過程中,違規收受請托人所送的財物2000元。2019年1月,郭聲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物被收繳。
三、汕頭市龍湖房產交易所原黨支部書記曾漢光、現任黨支部書記兼所長陳愛民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汕頭市龍湖房產交易所經所務會、支委會集體研究,違規發放“全勤獎、登記官補貼、入黨入團參加工作紀念日補貼”三項補貼共計305680元,對此,曾漢光、陳愛民均負有直接責任。鑒于在組織審查期間,曾漢光、陳愛民能夠配合審查工作,如實說明違紀事實并主動退繳違紀所得,2019年3月,汕頭市紀委監委給予曾漢光、陳愛民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