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2月21日消息(記者鄭澍)據南粵清風網消息,2018年,潮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39起,處理197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83人。為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日前,潮州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一、饒平縣環保局對饒平縣榮奕生態農業有限公司養豬場(以下稱“榮奕豬場”)、汕頭市東江畜牧有限公司樟溪豬場(以下稱“東江豬場”)環保問題監管不力的問題
2011年至2018年6月21日,饒平縣環保局雖有對榮奕豬場、東江豬場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期間也有檢查發現榮奕豬場存在環評未驗收進行生產、廢液直排、存欄超環評批復數量問題和東江豬場存在環評未驗收進行生產、治污設施沒有運轉、廢液直排的問題,分別對榮奕豬場、東江豬場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兩家養豬場停止環境違法行為,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對其落實整治。直至2018年6月22日,中央環保督察組檢查時,上述兩家豬場在存在嚴重環境違法的情況下仍進行違法生產,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2018年12月,林祥宏(現任聯饒鎮黨委書記,2016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縣環保局局長)受到誡勉處理,張根(現任縣人大常委會委員,2009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縣環保局局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余世達(現任縣環保局副局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潮安區浮洋鎮東邊村黨支部書記黃少賢在確定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補助對象中違反規定亂作為的問題
黃少賢在2015年8月至2017年5月任浮洋鎮東邊村黨支部書記,負責村委會工作期間,該村在確定2016年度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補助對象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程序對危房改造補助申請人進行審核,且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的民主評議,便由“兩委”干部口頭討論后擅自確定補助對象并向上級部門申報,致使1名村民在2012年度已獲得住房改造補助的情況下,又以另一危房進行申請并獲得住房改造補助人民幣20000元。2018年4月,黃少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潮安區沙溪鎮玉湖村原黨支部書記蔡偉雄違反工程招投標法律法規規定亂作為的問題
蔡偉雄在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沙溪鎮玉湖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反工程招投標法律法規的規定,于2016年7月主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將預算總造價人民幣1096482元的村道改建工程直接確定給他人施工建設。2018年5月,蔡偉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湘橋區磷溪鎮崗湖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黃紹和不擔當不作為的問題
黃紹和在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崗湖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未能正確履行職責,對在該村婆雀嶺南側山坳傾倒建筑泥漿的違法行為,未能及時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致使該地點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2018年8月,黃紹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