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珠海1月26日消息(記者郭翔宇 通訊員張國強 徐博文)昨天,珠海檢驗檢疫局拱北辦事處查獲了一批違規入境的生物制品——10支胰島素。由于該旅客無相關有效證明,這批胰島素已被檢驗檢疫部門依法截留作進一步處理。
據悉,該澳門旅客攜帶低溫物品經旅檢通道入境時,檢驗檢疫工作區中的紅外探測儀發出溫度報警。通過報警截圖鎖定該旅客后,執法人員立即對其攜帶物品實施了查驗,發現盒子中裝有10支針劑及冰袋。該旅客表示物品為澳門購買的胰島素針劑,準備攜帶入境自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管理規定》第十九條:“攜帶自用且僅限于預防或治療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生物制品出入境的,不需辦理衛生檢疫審批手續,出入境時應當向檢驗檢疫部門出示醫院的有關證明;允許攜帶量以處方或者說明書確定的一個療程為限!币葝u素屬于特殊物品中生物制品,如屬于自用攜帶入境應提供有效證明。由于該旅客無法提供相關證明,執法人員依法對物品作截留處理,并告知其在7天截留期內提供醫院證明或醫生處方,否則物品將被退回或截留銷毀。
珠海檢驗檢疫局特別提醒旅客在郵寄、攜帶各類特殊物品出入境時,應主動了解、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提前辦理相關手續或準備有關證明材料,在出入境時主動向口岸檢驗檢疫部門進行申報。如果未按相關法律辦理,檢驗檢疫部門將依法采取相應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