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南川區有社區發布通知稱,居民辦結婚酒需提前十天向居委會提交書面申請;除結婚酒、喪事以外的酒席一律禁止濫辦;當地酒樓在接辦酒席前要查看其是否通過審核備案,并向該區市場監管局和鄉鎮(街道)報備;對不聽勸者,當地公安、消防、市場監管等部門將對其開展聯合執法。此舉引發許多網友的關注和質疑。
從滿月酒、百日酒,到升學酒、參軍酒,再到喬遷酒、開業酒……無論大小事都要辦酒宴客、收送隨禮,這樣的習俗至今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是許多人維護人情關系的重要方式。與此同時,巧設名目濫辦酒席也滋生出互相攀比、鋪張浪費、高價隨禮等諸多亂象,增加了當地群眾的經濟負擔,很多人苦不堪言卻又不得不跟風——否則,送出去的禮金就收不回來。對此,近年來,包括重慶南川在內的各地持續推進移風易俗工作,積極引導當地居民改革宴席禮俗。糾偏陋俗、改良鄉風,是基層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具體執行中,一些地方因循序漸進、方法恰當而收效明顯,一些地方則因用力過猛而招致不滿,其中的區別在于是否依法依規開展。
以重慶南川為例,不管是要求居民在舉辦結婚酒席前提交申請,還是規定其他酒席一律禁止濫辦,都缺乏法律依據。然而,當地卻理直氣壯、大張旗鼓地將其以通知形式發布出來,顯然越過了法律界限。特別是要求餐飲企業接單時要檢查酒席是否經過審核,否則就不能接單,這種不合法規的要求還會干擾企業生產經營,于民生而言更是有害。
本次事件中還有一點值得注意,那就是我們必須明確社區居委會的治理權到底有哪些。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主要任務是宣傳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辦理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等?偠灾,居委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并沒有行政執法權,絕不能越過法律界限自我賦權,私自制定不合法的規定并強制執行。否則,就是脫離其性質及法治軌道,效果適得其反還要承擔相應責任。
目前,重慶市南川區文明辦已指導相關街道社區立即停止不當做法。不管是當地還是其他地方,都應該舉一反三、引以為戒,確保社區治理合法合規、合情合理。(央廣網評論員 陳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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