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十一放假有盼頭了。根據今年的法定休假安排,2017年中秋節、國慶節放假調休8天,從10月1日(星期日)放假至8日(星期日)。9月30日(星期六)上班。如今,距離放假只有不到一周時間。
不過,對于部分上班族而言,加班也是不能避免的,甚至有些員工,可能要面臨8天假期全部加班不休的狀況。
既然加班了,加班工資肯定要算清楚。近日,成都商報記者專程邀請成都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算了一筆賬,十一加班8天不補休,最少能拿多少加班工資?而最終的結論是,在成都,你最少要領1379元。
具體如何計算呢?
10月1日到4日
4天的加班工資按平日3倍計算
首先,根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10月4日中秋節當天、10月1日到3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也就是說,有4天假期的加班工資,要按照平日工資的3倍計算。
10月5日、6日、7日、8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也就是說,8天全部加班,有4天的工資要按平日3倍計算,還有4天的勞動,若后續不安排補休,要按平日工資的2倍計算。
8天加班不補休
最少可領1379元加班工資
那么,以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為例,計算8天的加班工資將得出具體多少錢?
據了解,目前,成都市最低工資為兩檔,1500元/月和1380元/月。
其中,成都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縣12個區、縣以及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執行1500元/月的標準。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7個縣(市)執行1380元/月的最低工資標準。
而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
那么,10月1日至4日,節假日每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300%;
10月5日至8日,休息日每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200%;
按照150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假定8天全部上班,并且后4天不補休。那么加班工資應為:
1500÷21.75×300%×4≈827.58元
1500÷21.75×200%×4≈551.72元
827.58+551.72=1379.3元
因此,若8天小長假全部加班又不補休,則加班工資至少可以拿到13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