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票房造假必須重罰整治
2016-10-31 17:18: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0月31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三審稿加大了對票房造假的處罰力度。今后,票房造假可處5萬元至50萬元罰款;如果違法所得超過50萬元,則可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票房造假”、“偷票房”被視為當前電影業的毒瘤之一。本次電影產業促進法制定,一審稿就針對票房造假設定了罰則,電影院如果“偷漏瞞報票房”,未如實統計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特別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二審稿維持了上述規定。
不過,自一審以來,一些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一再提出,目前的規定處罰力度不夠,應將罰款數額與造假金額掛鉤,實行按倍計罰。三審稿采納了這一建議,增加規定,“未如實統計電影銷售收入或未提供真實準確的統計數據的,由縣級以上政府電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關于這個話題,北京師范大學藝術與傳媒學院院長周星做出了分析點評:
周星:隨著中國電影產業的日益發展,特別是2015年的總票房達到了4400億的高峰,然后到2016年略有反差,在這種背景下來探討電影產業促進法的草案,而且加大了對票房造假的處罰力度,我覺得特別必要。草案中明確了對票房造假行為要進行懲罰,說明了電影造假的嚴重性,因為電影造假帶來的票房越高,它的利益就越高,人們對它的期盼和信任度也越高。這種造假行為危及了電影產業的這個發展,因為產業應該建立在誠實的基礎上,才能統計出它的社會效益。同時,造假的行為也傷害了創作,因為創作的付出和收益之間的關系因為造假而變的模糊不清,所以造假給創作者勤奮認真的創作帶來了很大的問題。
票房造假實際上是一個文化上的弊端,我們從這里不僅僅看到電影產業本身的造假,更能看到許多過去的積弊流習帶來的一種文化上的自私。文化上的造假損害了文化的尊嚴,把它擴大一點來看就是社會之痛。我們社會上各行各業中的造假行為雖然在不斷的糾正,但是這種造假行為居然成為了一個普遍性的問題,所以應當嚴懲才能拯救社會之痛。法制上如果忽略了票房造假,將是我們整體法制鏈條上的一種缺憾,所以我本人很贊同電影促進法對于票房造假要加以嚴懲。
在三審稿里頭,對于造假所得和處罰有了一個具體的數字進行掛鉤,這給了大家一個很大的警醒,它既提高了造假的代價,同時也提醒整個文化行業要防止造假,同時也把糾正造假的認識進行了升華。
有些人認為票房造假僅僅就獲取一些小利,或者說無傷大雅,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觀念。中國電影票房每年因為造假所造成的流失,有研究者認為是20億、30億,甚至有人提到4、50億,這不是一個小數字,這對于電影產業來說是一個數額相當大的損失。更主要的,我覺得這種造假行為敗壞了行業的風氣,傷害了中國電影文化的純潔性,培植甚至鼓勵了一種所謂“無利不起早”的風氣。這種風氣在商業領域似乎還有它的道理,但到了電影這個文化產業領域,它就是一種流弊,這個影響就大了,它對對于創作者、行業的營銷者以及觀眾的精神都有損害。所以,對于這種危害必須用嚴格的法律予以警醒。
在法制層面上嚴懲票房造假行為,它有助于改變現狀,至少能減少造假行為的出現,明確警示所有人,造假是要付出代價的。但真正重要的是,有這么一個法規擺在面前,會改變人們對于行業、對于制度的認知,也就是說電影行業賺錢也是要符合法制的。同時對形成行業的制度肯定會促進作用。總之,這可以糾正制度上的不完善,在糾錯的時候有可實施性,能達到一定的效果。
當然我們還要說,對于嚴懲造假行為,其實不僅僅是在于電影產業,可能包括整個文化行業,要總結經驗,及時有效的進行防范、警醒、提示,把票房造假放到社會文明、文化建設的高度上來認知,防止出現其他各種各樣的造假,糾正整個社會的文化風氣,讓創作者精心的創作有所得。
編輯:李岸
關鍵詞:電影;票房;造假;偷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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