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攻堅之年、關鍵之年,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打響“收官戰”——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地方所屬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全面推進,今年年底將完成收尾工作。
這是記者從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召開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地方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推進會上了解到的信息。
據介紹,全面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是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必然要求,對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深入融合、激發國有企業活力和發展動力等具有重大意義。
公司制改革不是簡單的翻牌,而是要實現打造獨立的市場主體、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市場化經營機制的目標。要把握工作重點,統籌推動改革,做到因企制宜分類推進;要著力轉換體制機制,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關系,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切實加強黨的領導。
國企公司制改革,主要是指將傳統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范的公司制企業。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務院國資委積極推動中央企業于2017年完成公司制改革,省級國資委監管企業約96%也完成了改革任務。2020年啟動的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明確提出,要全面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