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22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7月20日上午,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對淘寶起訴平臺售假店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被告的售假行為對淘寶商譽造成損害,要求被告向淘寶賠償人民幣12萬元。
被告姚某從2015年開始在淘寶上出售寵物食品。2016年5月,淘寶與瑪氏聯合發現其銷售的“Royalcanin”貓糧存在假貨嫌疑,于是以神秘購買的方式,在這家店鋪購買了一袋價格99元的寵物貓主糧。
經過品牌方的鑒定,該貓糧為假貨,隨后淘寶將線索移送警方。2016年10月12日,姚某被警方抓獲。隨后,淘寶以“違背不得售假約定、侵犯平臺商譽”為由將姚某告上法庭。
關于這一話題,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云、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進行了分析與解讀。
經濟之聲:作為全國第一例公開宣判的電商平臺起訴售假店鋪案,它有什么意義?
李斌:“我們之前看到的打假案例是消費者個人維權。第二種案例是我賣正品貓糧,你混淆了我的商品來源,你出售的是假冒產品,所以你侵害了我的商品信譽和商業聲譽了,我可以以同業經營者(的身份)起訴你,因為你這是不正當的競爭行為。
這個案件是特殊的,這種行為不但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侵害了別的經營者的權益,還侵害了平臺提供者的商譽,所以你要賠償我。同時你入駐到我的平臺,我首先要核實你的身份,看主體是有否合法的資格;第二,我們是有平臺管理規約的,你要遵守不得賣假貨的約定,如果你違背了這樣的約定,我就可以直接把你踢出去,同時讓你承擔賠償責任,這樣才能夠多方位的打擊假冒偽劣,這是一個共治的問題。”
最終,上海奉賢區法院判令被告姚某賠償原告淘寶網損失10萬元及合理支出2萬元。
經濟之聲:如何看待這一判決?
李斌:“首先損失一定是法院酌定的,法院也是根據平臺的知名度、售假時間以及有多少單交易等因素進行判定。
第二,合理支出比如有公證費用、律師費用等,這些都需要由對方承擔,這以數額應該是有明確證據證明的!
淘寶網要求被告在媒體上發表聲明、消除影響,但法院認為,這一要求沒有合同和法律依據,所以法院對原告要求被告在媒體刊登聲明、消除影響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經濟之聲:二位對此怎么看?
李斌:“一般而言,如果經營者無中生有,捏造事實,誹謗淘寶網,你可以說你是故意貶損我的社會評價,侵害我的名譽權。按照我們的民法通則包括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除了賠償損失之外還有非財產責任,比如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但在這個個案當中,其實被告并不是直接對淘寶網進行詆毀或者惡意中傷,它是說它通過賣假的行為使得消費者認為淘寶有這樣的行為,所以降低了淘寶的社會評價,所以這還不同于一般的惡意中傷誹謗的行為,也就不同于一般的侵害名譽權的行為,因此這個責任的方式也是不太一樣的。”
其實,從今年開始,阿里以違背合同約定、侵犯商譽為由,已經通過民事訴訟對平臺上三家售假店鋪展開持續追償。除了這個案子之外,還在上海起訴售賣假五糧液的90后賣家,在深圳起訴售賣施華洛世奇假表的淘寶商家,目前這兩起案件還在審理中。
經濟之聲:會不會有更多平臺跟進呢?
蘆云:“我認為這種行為應該是值得跟進的,而且現在很多平臺對于制假、售假這樣的情況有一個明確的規定。第二從目前的法律看來,大家可能覺得這種所謂的懲罰性賠償的懲罰力度還不夠,相較于國外巨額的懲罰性賠償制度,可能距離還比較遠;但是至少我們現在有這樣一個法律的明確規定,并且在相關的會議上,我們也確實出臺了要全面建立這種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政策;所以這對于將來規范制假、售假的行為還是有很強的震懾作用的!
馬云表態:“現有法律法規的滯后和不切實際,眼睜睜看著眾多案犯不能繩之以法。在打假這件事情上,阿里巴巴會不惜投入、不惜代價!碧詫毞矫姹硎,會將所得的全部賠償設立專項基金,用于消費者的補償和保護等事宜。
馬云曾表示:“要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蔽覀兿M麌夷軌驈脑搭^打擊制假售假,這不僅關系到消費者權益保護,還關系到國家的創新能力,更關系到一個民族的誠信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