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記者調查發現網上、線下銷售母乳的情況非常普遍,電商平臺上一袋250毫升的新鮮母乳甚至能賣到150元,月掙七八千元商機催生“職業”奶媽。不過,出于對安全的擔憂,更多人對母乳買賣仍是持以謹慎的態度!短焯315》本期聚焦:母乳買賣亂象暴露監管缺位。
央廣網北京6月13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母乳是嬰兒成長最自然、最安全、最完整的天然食物,它含有嬰兒成長所需的所有營養和抗體,特別是母乳含有的DHA能讓寶寶智力發育的更好,F在各大醫院的婦產科都會貼出倡導母乳喂養的標語,因為哺喂母乳的親密接觸和親子關系可刺激嬰兒腦部及心智發育。
不過,如果由于身體狀況的差異,有的母親沒有足夠的母乳喂養嬰兒,有的母親的母乳過多孩子吃不完,扔掉又覺得可惜。于是,盡管衛生部門有相關規定,人體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資源,不能作為商品進行生產經營。但記者還是發現,網上、線下銷售母乳的情況非常普遍,電商平臺上一袋250毫升的新鮮母乳甚至能賣到150元。
打開幾家電商平臺,輸入“母乳”關鍵詞,搜索的結果基本都是儲奶袋以及哺乳胸罩、吸奶器等用品,幾乎看不到母乳買賣的信息。然而,在某些一站式綜合性信息平臺和論壇,新鮮母乳買賣便隨處可見。甚至還出現專門銷售母乳的網站。有媒體報道,在一家“團樂購”的網站上,還設有專門的出售母乳的頁面,按照儲量不同,保質期在三個月至半年的冷凍奶每袋價格在15元至50、60元不等,而當天擠出來的新鮮母乳,價格要比冷凍的要高出一倍。比如一家專門售賣閑置品的電商平臺,一袋250毫升的新鮮母乳,價格賣到了150元。
不過,這些網店的的銷售數量并不高,多數月銷售在幾十到一百多件。在產品介紹中,商家也說明了兩種配送方式,同城自提或快遞寄送。
記者聯系到一位出售母乳的媽媽,她說主要在網上看到別人在賣,自己的母乳太多扔掉了可惜,所以也開始嘗試在網上出售母乳。當記者問到他的身體狀況時,她說,買家可以查看她在產檢時的報告,她現在除了喂養自己的孩子還在給另外一個孩子提供每天600到800毫升的母乳,每200毫升60元。
這位媽媽稱,“我也是無意中在網上登了這么一條廣告,家里現在有富余的,冰箱里有不少。因為我家里也有孩子,母乳也有富余,我不是純做生意,浪費了也是浪費了。我現在已經給另外一個媽媽,就是供著她一家。我原來還給過一個朋友,如果你不放心,我孕檢時候的化驗單都留著,您也可以看一下,孩子也剛剛出生沒多久,現在這些奶每天已經成負擔了!
網上出售母乳的價格差距的確非常大。記者接著撥通另外一位出售母乳的電話,她說,每120毫升的母乳只賣5塊錢。
這位出售母乳的媽媽稱:“5塊錢一袋,一袋120到140毫升,我并沒有看別人的價格,因為我的奶特別多,所以我也無所謂。之前做42天檢查的時候我特意問過,他說只分初乳跟成熟乳,初乳就是前幾天的奶,是金黃色的。過了幾天之后就算成熟乳,顏色變為正常的顏色。”
記者問道:“健康方面有沒有問題?”
出售母乳的媽媽說:“這個沒有問題,因為我們家孩子一直在吃,我給我們同事,她是混合喂養,她的奶不多,她說反正都吃!
一個奇怪的現象引起了記者的注意,有不少網售母乳頁面點擊進去,鏈接會自動跳轉到一些知名的電商平臺上,而購買、付款等方式都在這些大電商平臺上進行。而此前直接在這些電商平臺上搜索“銷售母乳”等關鍵詞,則根本搜索不到。一家網店客服表示!百I賣母乳現在屬于擦邊球,我們只是為了給買家提供方便。”不少媽媽也根本搞不明白出售母乳這件事情究竟合不合法。
網店客服:“因為我在閑魚上看到有人這樣發,然后我就在58上也發了,因為太多了。大家都發我也發了,如果不可以,我就把它刪了!
2000年《衛生部法監司關于人體母乳不能作為商品經營的批復》中有明文規定:“人體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資源,不能作為商品進行生產經營。”對于出售母乳,有的媽媽持有比較謹慎的態度。
有母乳媽媽表示,“如果我有富余的母乳,孩子喝不完,我是不會選擇在網上把它出售的。雖然我現在全職在家帶孩子沒有收入,但是我要考慮到是誰去買這樣的母乳。如果這方面沒有安全的保證,從我這個渠道上賣東西也許會坑害其他人,所以我覺得這方面是不安全的。有一些成人可能會認為母乳的營養比較好,出于種種考慮,我可能不會做這種選擇。即便它比較貴,(價格) 100塊以上!
有的媽媽認為母乳買賣亂象主要因為監管缺失造成的。
母乳媽媽說:“這可能就是在沒有監管的情況下的個人行為,比如你的朋友確實母乳過多,你可能出于善意,甚至想在經濟上幫助她。如果你的孩子吃了沒有什么健康的問題,如果她沒有觸犯法律底線,在私底下做這樣的交易也未嘗不可,就是雙方各取所需。但是如果是利用網絡這種渠道做那種大面積的(交易),甚至把它當成日常收入的一個渠道,我覺得不太合適,我個人是沒有辦法接受的!
也有的媽媽認為,買賣母乳,在健康方面存在著較大風險。
母乳媽媽:“我不會從網上買,我孩子小時候,我也拿過人家的奶,但是人家是朋友介紹的,也說他們家的奶特別多,然后想往外送點。后來我就去找人家拿的,當時我還特意問了我這朋友,我說你這朋友是一個什么樣的人?脾氣性格好不好?心理狀況怎么樣?人家說都挺好的,性格也特好,我還親自去他們家拿的。她要是一個月能賣八九千,那她就是以賣奶為目的。那她里面要加了奶粉呢?你也不知道,摻點水都是好的!
國家衛計委和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新生兒達到了1786萬,是2000年以來人口出生最多的一年,其中,二孩及以上占出生人口比重接近一半,達到了45%。隨著二孩政策的放開,與母嬰相關的行業也迎來更多商機。其間,母乳買賣的市場到底有多大,不得而知。但從新生兒這個基數來看,需求應該不小。
事實上,除了喂養需求,母乳衍生產品已逐漸出現,如母乳面膜,母乳香皂等。在國內多家電商平臺上,記者都可以搜索到“母乳香皂”的產品銷售。一家閑置品電商平臺上,武漢賣家在其出售的“純天然手工母乳皂”產品介紹中稱,具有潤膚消炎的功效。
此外,母乳儲存銀行也在悄然興起。國外一些“母乳銀行”常附屬于當地的兒童醫院,也有獨立運營的,主要為早產兒提供母乳,也有少數“母乳銀行”為成人癌癥患者提供人乳,但這些患者需要出具醫囑。還有的“母乳銀行”鼓勵奶水多的母親自愿捐獻,并會派出專業人員上門服務,采奶、化驗、運輸、送達等環節均由母乳銀行負責。
目前,在廣州、南京等地相繼成立了母乳庫,供有需要的患兒免費使用。對于母乳捐獻,所有捐乳的媽媽如果沒有相關病原學的檢測報告,需要抽血檢測,所有費用全免。
廣州母乳庫:“我們要體檢的,帶著身份證到這里來就OK了。你有多少就捐多少,沒有規定的,有些媽媽奶比較多,就一次捐多一點,有的媽媽的奶少就捐少一點。是要抽血檢查的,我們是提供給早產兒的,院內住院早產兒,而且要營養師評估過的!
對于究竟是不是一定要給孩子吃母乳才最健康,每個媽媽的看法是不一樣的。
母乳媽媽:“在沒有監管的情況下,這可能就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但是對于我來講,因為我已經是一個二胎的媽媽了,我并不認為母乳真的是一個人的成長當中不可不缺的,也許它的嚴重性被夸大了,所以很多第一次有孩子的媽媽就認為非此不可了。母乳非常重要,我兩個孩子都堅持喂了14個月,因為我覺得從營養等各個角度來講,可能孩子的消化吸收也會好一點。但如果你真的沒有母乳,只能依靠奶粉,孩子也可以健康長大。沒有大家想象的那樣對往后的人生有多么不可逆轉的后果。”
上海醫療專家楊健提醒消費者,出于健康安全的角度考慮,不要從網上購買母乳。
楊健說:“醫學層面,母乳是可以用來治療早產嬰兒的,但是需要醫生的處方。從國家層面來講,母乳不同于普通商品。一般的正常程序,母親如果母乳多了,她要把母乳捐贈給所謂的‘母乳銀行’,這個‘銀行’都是在醫院里面,而不能夠通過在網上或者是個人去售賣,這是不允許的。為什么不允許?因為在捐贈期間,對于母親要做身體健康檢查,在儲存過程當中也需要有相應的條件。所以整個過程不允許單獨轉讓或者出售,特別是在網上流通。”
關于這個話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裘葉和北北京啟蘊邦律師事務所律師胡曉做出了分析點評。
經濟之聲:怎么看待出售母乳這件事情?
裘葉:“從我個人角度來說,我是不同意出售母乳的,如果出現這種事情,我個人來說絕對不會去買,因為我首先要考慮它的安全問題,其次再考慮它是否有營養或者是別的方面。
從目前來看,對于這種買賣母乳的行為,先不說是否違法。首先你購買方是沒有辦法保證母乳安全的,就是說你是沒有辦法了解到母乳媽媽的生理狀況,假設她是健康狀態下,對于中間的運輸環境、存儲、包裝等等環節也并不能完全了解。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母乳相對奶粉來說有一些天然的優勢,但在食品安全面前,我個人認為這些優勢都不存在!
經濟之聲:我國目前是否有法律法規來規定不允許出售母乳?很多媽媽出售母乳,一旦出現糾紛,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裘葉:“2000年的時候衛生部曾經出過一個答復,明確人體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資源,不能作為商品來進行生產經營。既然不是商品,那你把這種母乳當成了一種商品進行購買和消費,那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它肯定是違法的。如果雙方在明顯違法的情況下出現了糾紛,那么由于違法行為而導致的所有后果,法律都是不予保護的。如果說由于母乳的問題引發了后續的情況出現,比如說孩子生病了等等情況,可能你想說通過法律途徑去要求賠償等等。我個人認為,因為你這個買賣的行為本身是違法的,所以你后續維權的行為還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經濟之聲:為出售母乳提供平臺的網站是否存在違規?可能面臨怎樣的處罰?
胡曉:首先我覺得違規肯定是存在的,因為母乳是不能作為商品進行交易的。但它是不是就一定要受到處罰,這個從目前得到的信息來講,還很難去給出一個判斷。我們要指出的是,電商平臺有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和對相關商品服務信息進行合理的注意和監控的責任,如果真的因此給平臺用戶、消費者造成了人身傷害,平臺肯定也要負擔一定的責任。所以我們建議平臺去加強監管,發現與工商行政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不符的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并且要對這個經營者進行裁決,停止他的服務,不給他進行這種網絡交易的資格,也要通過一些措施去盡到自己的監管責任,否則平臺一定會有一個不好的結果!
經濟之聲:有的媽媽認母乳買賣亂象主要因為監管的缺失,誰應該在這件事情上履行監管責任?
胡曉:“這個事情確實是一個比較大的挑戰。我覺得這個母乳首先是一種食品,食藥部門肯定能夠去對它進行相應的監管,它肯定是有管理職權的。而從工商部門的角度來講,這東西不能作為一般商品進行經營,那這是不是就涉嫌非法經營?能不能據此去給予相應的處罰?應該說工商部門也是有權限的。但是我們現在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就是這種行為目前來看還沒有特別強烈的普遍性。而且很多媽媽出售自己母乳的出發點也不是完全為了盈利,而且她收取的資金有可能也是對于她購買儲奶袋、儲存等等一些投入的補償,對于她具體盈利了多少也很難去判斷。
既然這個現象已經出現了,那么相應的食藥部門、工商部門是不是可以考慮共同來監管,還包括電商的相關管理部門,可以把這些信息綜合起來,使類似于母乳這樣的特殊商品有一個監管的機構。同時我們看到,國外已經有一些母乳庫存在,我覺得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事情,因為它確實可以挽救生命,起到一些很好的作用。那么對于母乳,是不是可以考慮和血液制品一樣,去制定一個更加規范的流程。對此,立法部門可能需要去做更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