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政府日前出臺《關于實行項目“一次性”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12條改革政策措施,實行項目審批“一次性受理、一次性辦理、一次性辦結”,提高建設項目審批效率,營造長沙審批最少、流程最優、效率最高的發展環境。
一、深化“兩集中、兩到位”改革
行政審批職能部門要嚴格落實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要求,理順內設機構職責分工,將相關業務處室和二級事業單位的行政審批職能劃入行政審批處, 行政審批處向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明確一個窗口受理, 由行政審批處代表本部門集中辦理行政審批事項。 相關業務處室根據行政審批處的統籌安排, 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專業技術審查工作。
二、嚴禁技術審查“體外循環”
所有技術審查事項,實行首次進窗登記制度,各部門相關業務處室不得在進窗登記前預受理審查。收到技術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重大項目或復雜項目8個工作日之內) 召開技術審查會或出具技術審查意見。
三、確保一次性告知到位
窗口工作人員首次受理時,同一審批環節所需資料清單和技術文本規范性要求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在辦理過程中,不得要求建設項目單位多次補充資料;同一部門的審批事項,在不同的審查階段,不得提出相互矛盾的意見。
四、合并部門內部審批環節
將規劃依據圖、規劃條件、選址意見書(劃撥土地)、調查藍線等環節合并辦理。將市政、水利、交通等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含方案設計)審查與節能審查、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環節合并審查。建設項目單位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后,可研審批部門、節能審查部門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部門實行并聯審查評估。將施工圖審查備案和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環節合并辦理,將施工合同備案、監理合同備案和建設工程質監注冊、安監注冊等環節并聯辦理。
五、實行部門之間并聯審查
方案設計初審,可研報告審查和初步設計審查由牽頭部門組織,采取聯審會議的形式進行聯合評審。房建項目方案設計初審由規劃部門牽頭,市政項目和交通站場項目方案設計初審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 交通運輸項目方案設計初審由交通運輸部門牽頭,水利項目方案設計初審由水務部門牽頭;可研報告審查由發展改革部門牽頭;初步設計審查由設計審批部門牽頭。
實行施工圖審查聯合確認。在預審環節和核發證書(備案)環節中,建設、消防、人防、園林、氣象、地震等相關部門的審查工作同步進行。預審意見不統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進行聯合確認。
六、規范中介服務管理
為提高現場服務質量和效率,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在建立全市建設項目審批中介服務機構庫的基礎上,加快建立中介超市。由建設項目審批監管部門對入庫(市)中介服務機構的業務技術能力、 服務質量和服務時效等進行動態考評,對不合格的中介服務機構實行淘汰機制。建設項目單位根據自愿原則和業務需要依法選取中介服務機構。
七、推進項目在線審批
根據《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運行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將長沙市各職能部門建設項目審批系統全面接入湖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市直部門、區縣(市)及園區審批并網運行、信息互聯共享。除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外,其他所有項目均在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辦理,接受政務服務電子監察。
八、推行模擬審批方式
重大建設項目在基本建設審批條件不完備的情況下,可實行模擬審批。項目從立項(核準、備案)之后到施工招標之前,可辦理模擬審批,待審批條件成熟時,再由各審批部門按法定程序下達正式批復文件。
九、建立園區“捆綁”審批模式
園區新建產業項目由園區管委會統一開展前期工作。在土地出讓之前,規劃部門事先提出出讓土地周邊的規劃條件和規劃依據圖;國土資源部門依據相關部門提出的要求制訂園區土地出讓方案;園區管委會負責辦理前期水土保持方案、環評、防震和涉及河道、岸線、綠線等有關審批手續。建設項目單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可直接進行建設工程設計報建。
十、 探索建立“零土地”審批機制
工業項目探索建立“零土地”技術改造項目承諾驗收制。工業企業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且建筑規模不超過現有建筑規模20%的技術改造項目,實行審批負面清單管理。審批負面清單之外的項目政府不再審批,實行承諾驗收制。
十一、健全審批監管機制
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審批監督管理機制,由市發改委負責全市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的指導、協調、監督和統籌管理。
十二、加強審批檢查考核
市發改委會同市政務服務中心對建設項目審批部門流程優化、審批時效和服務態度等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實行月通報、年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市委、市政府對各部門的績效考核。(記者 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