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7月25日訊(記者陳凌墨 黨敏)湖北將建立政務失信記錄和懲戒制度,對于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政府部門和公務員的失信行為,將加大懲處和曝光力度。昨日,湖北省政府公布《關于加強政務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將全面加強政務誠信建設,通過4至5年的努力,進一步提升政府形象,建立現代誠信服務型政府。
意見提出,我省將依托省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建立健全政務失信信息的共享交換機制,及時將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在履職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同時,依托“信用湖北”網站等依法依規逐步公開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政府部門和公務員政務失信記錄。
同時,加快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設,各地各部門逐步建立健全政務和行政承諾考核制度。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履行向社會作出的承諾,把政務履約和守諾服務納入政府績效評價體系。
我省將加大對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失信行為的懲處和曝光力度,追究責任,懲戒到人。全省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要根據失信行為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的損失情況和社會影響程度,對具體失信情況書面說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規取消相關政府部門參加各類榮譽評選資格,予以公開通報批評,對造成政務失信行為的主要負責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在評優評先、職務晉升中查詢信用記錄和信用檔案,對存在政務失信記錄的公務員,按照相關規定采取限制評優評先等處理措施。實行公務員招錄信用審查制度。